電子報詳情頁

井水集/立法會就該有規有矩\龍眠山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前夕,立法會昨日通過對議事規則的修訂,引入紅牌罰「停賽」制度。新規則設立議案辯論時間,也限制議員發言時間。對於表現極不檢點議員,主席有權罰其停止出席議會至少一周。修訂議事規則完全有必要,若說有遺憾,就是姍姍來遲。

立法會負有重要憲制責任,就應該有規有矩。但由於現行議事規則存在不少漏洞,近年立法會不再是理性問政議事的場所。攬炒派議員為「拉布」而「拉布」,為反對而反對,並想方設法製造「流會」。比如成立一個創科局,竟然拖了三年時間;前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為阻止《國歌法》三讀通過,濫用臨時主持會議之權力,與其他攬炒派「大扯貓尾」,導致內會在七個月無法選出主席。

攬炒派政客為求出位而無所不用其極,作各種誇張的表演,同樣令人搖頭。當初是粗口咆哮,繼而動用各種道具及「掟嘢」,發展到後來是衝擊主席台、搶奪文件、投擲臭彈、肢體衝突。最荒謬的是,行為愈出位的政客,愈能揚名,博得外部勢力青睞。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行為乖張的「破壞王」不斷增加。在這種劣質議事文化下,特區政府施政寸步難行,大量涉及民生的議案被拖延甚至被拖死,得益的是少數政客,受損的是香港整體利益。

有反對派政客昨日稱,在全國人大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不必「多此一舉」。這顯然是錯誤言論。制度有漏洞就該完善,更何況,人大常委會修法後,仍可能會有反對派當選,難保不會再施惡行。

香港由亂及治,需要推進大量工作。隨着國安法落實,香港開始重回正軌,立法會堵塞議事漏洞,是必要、必須之舉。當然,對於極不檢點者光是紅牌罰出場並不足夠,還應該罰款,因為「針拮到肉才知痛」。否則,不出席會議但無損荷包,豈不便宜了他們?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