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過去不到半年時間,阿里已被處罰了三次。
去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加強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同時,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針對互聯網巨頭的反壟斷調查越來越多。隨着對互聯網平台監管的收緊,類似對互聯網平台的處罰會越來越多,對整個互聯網生態帶來重大影響。
去年12月24日,阿里、閱文、豐巢因違反反壟斷法被頂格處罰,罰款50萬元人民幣,這只是開始,後來越來越多的互聯網巨頭被罰。
今年2月7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正式印發並實施《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以預防和制止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促進平台經濟規範有序創新健康發展,對平台經濟的反壟斷有了更明確的法律依據。
上月1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再度開出罰單,根據反壟斷法,對包括騰訊、百度、美團、蘇寧以及阿里巴巴、京東、字節跳動、滴滴控制的關聯方在內的12家中國互聯網科技公司作出頂格處罰,分別處以罰款5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