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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寂寞女兒心\作家、資深傳媒人 秦嶺

張愛玲寫《小團圓》(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二○○九年四月)時雖已經老了,依舊陷溺在年少、年輕時的創痛裏,無法撫平傷痕。看的過程,內心很掙扎:將它當自傳還是小說?很快,我就不由分說地變成了索隱派──在字裏行間跟蹤、窺視,並不停地與她以前的自述性文字以及胡蘭成的《今生今世》對照。當然,無論我如何東嗅西聞,也難以真正重返他們筆下的往昔並抵達「現場」了。

讀着讀着,漸漸心痛,不由自主用長輩看孩子的眼光看女主角九莉:感情缺失、家庭環境巨變帶給她的委屈和淒傷、自卑和焦灼,竟比我們想像中深痛十倍。就連她的笨拙、拘謹、生活低能等等,從前張愛玲自嘲似地講出來,好像是文字的機俏頑皮,卻原來那些尷尬難堪都是真的。年輕而枯寂的心,也期待着愛情。她正在暗忖:二十二歲了,寫愛情小說,卻沒有談過戀愛,讀者知道了,不好的。胡蘭成就來了,不幸這段感情又破絮沾泥:「那痛苦像火車一樣轟隆轟隆一天到晚開着,日夜之間沒有一點空隙。」

張愛玲終其一生,都在咀嚼那段短暫婚姻的點點滴滴。胡蘭成曾說張愛玲能夠破壞佳話,所以寫得好小說。很多人覺得,《小團圓》這麼寫,也是「破壞佳話」的大手筆──在她,並非對胡蘭成餘情未了,只是因為,胡蘭成曾經給過她錢,她如今不過是還錢而已。

我以為,「錢」這個細節之所以耐人尋味,就在於胡蘭成當時曾說:「經濟上我保護你好嗎?」張愛玲固然需要錢:母親供她念書已屬不易,學費之外她盡力省儉,所以一向拮据;自己靠寫作謀生後,儘管作品暢銷,但版稅收入畢竟有限,又害怕高產了寫濫,還計劃着還母親的錢。

然而,他們短暫的婚姻從來不正常,要麼殘缺,要麼地下,所以她比錢更為欠缺的,是尋常夫妻居家過日子的世俗模式。胡蘭成拿錢回來給她,張愛玲表面上調侃為他這是資助作家,心底享受到的,其實是男人在養家餬口的意味、丈夫顧憐愛惜妻子的家常式甜蜜。所以,她要坦然地用「自家的」(包括丈夫給的)錢去還給母親(外人)。一旦感情斷絕,胡蘭成也成為外人,錢自然要還給他,從此兩不相欠。

張愛玲說過:「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迴,完全幻滅了之後也還有點什麼東西在。」這些瑣細的、複雜的回味,也算那點曾經在過的「什麼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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