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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觀察/在總結管治經驗基礎上選賢\楊堅

最近香港社會熱議的話題有二。一是已然啟動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程序,這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的前奏,人們關注這三場選舉能否產生符合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7月16日講話中所提出對管治者的五點要求。二是夏寶龍主任在講話中指出香港將告別劏房、「籠屋」,激發香港深受居住問題困擾的居民產生美好憧憬,也引起香港政壇對特區政府土地房屋政策的討論。

以上兩個話題乍一看似乎不相關,深入分析發現是內在聯繫的。特區政府土地房屋政策雖是管治施政一方面,卻涉及香港產業結構、財政結構深層次問題和日積月累不斷惡化的階級矛盾,同時反映香港承繼港英年代的制度和管治作風已落後香港發展要求。本文標題把全面總結這一系列與土地房屋問題相關聯的問題概括為「總結管治經驗」,唯有把這一件事做好,才能回答接下來三場選舉能否選出兼具「立場堅定」、「擔當作為」、「為民愛民」、「有感召力」和「有責任心」的愛國者,來主導第七屆立法會和擔任第六任行政長官。

用戰略思維解決房屋問題

現屆和上屆特區政府都把解決土地房屋問題列為經濟民生議程之首。然而,九年過去了,問題不僅沒有緩解,相反,更加嚴重。輪候公屋時間越來越長。私人市場樓價不斷上漲。

現屆政府自2017年起推動各項由民間主導的過渡性房屋計劃,以紓緩公屋輪候冊上的家庭及居住環境欠佳家庭的困境。2017年施政報告闡明關於過渡性房屋的具體措施。2018年6月行政長官宣布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包括成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2019年施政報告,宣布特區政府的目標是在2020-2021年度至2022-2023年度三年內提供合共一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去年1月,政府宣布將上述三年目標提高至1.5萬個單位。然而,今年7月,行政長官宣布已找到未來三年興建1.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的土地。請注意:政府原先說2020年至2023年提供1.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而今是找到未來三年興建1.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的土地。在土地上建房需要數年時間,意味着原定2020年至2023年三年興建1.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目標,已被顯著推遲。

興建過渡性房屋所涉及的利益攸關方和所需時間,少於開發土地興建公屋和居屋,更少於調控私人房屋市場以壓抑樓價。興建過渡性房屋尚且延期,遑論其他。

夏寶龍主任指出,有擔當作為的愛國者是「善於破解香港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應「具有戰略思維和宏闊眼光,注重調查研究和科學決策,勇擔當、敢碰硬、善作為,逢山能開路、遇水能架橋,消除影響香港社會政治生態好轉的各種痼疾,衝破制約香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各種利益藩籬」。

針對香港土地房屋問題,人們不能不對管治者提出一系列問題──

必須大力改革制度缺失

第一,現屆和上屆特區政府都以解決土地房屋問題為經濟民生議程重中之重,卻為何無法形成連貫的戰略思維和宏闊眼光?有人認為特區政府應動用香港郊野公園邊陲土地,亦有人持相反意見,雙方各持依據是什麼、孰對孰錯?

第二,為什麼歷屆政府均不敢觸動一些人的利益?是個人行為抑或還有制度性、深層次因素?如果說之前一些人在歷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擁有重要影響力而使有志角逐行政長官和爭取連任行政長官者不無忌憚,那麼,新選舉委員會削弱這些人的影響力,香港有志問鼎行政長官者便無所顧忌?

第三,香港從開發土地到建成高樓需時十年左右,為什麼不能縮短?是舊制度金科玉律動不得抑或管治者缺乏改革的膽略?

第四,評判特區政府政績的標準是什麼?是與歷屆政府比較抑或與解決問題的要求相對照?與歷屆政府比較,是一種評判方法,但是,按解決問題的要求來衡量無疑更重要。面對輪候公屋時間越來越長、私人市場樓價越來越高、更多青年和低下階層居民居住問題愈益惡化,試問:即使較歷屆政府做得好,豈能自滿?

只有仔細區別香港管治者所遇到的管治施政困難,哪些是因為制度缺失,哪些是由於個人德才不足,選舉委員會和香港選民才能「選賢」──找到和選拔合格管治者。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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