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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擴大開放 取消外資持股保險資管企限制

【大公報訊】中國銀保監會昨日正式發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9月1日起施行。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落實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關於「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於75%的規定,允許境外投資者持有股份超過25%」舉措,不再限制外資保險公司持有保險資管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同時,設置境內外股東統一適用的股東資質條件,有助於吸引國際優秀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機構參與中國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發展。

上述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03年以來,中國先後設了33家保險資管公司。目前各保險資管公司通過自行發行保險資管產品、受託管理資金等方式,管理總資產超過20萬億元(人民幣,下同)。保險資管公司已經成為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的核心管理人、資本市場的主要機構投資和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力量。

有助實現差異化發展  

從過往實踐看,大部分保險資管公司股權較為集中,以受託管理母公司或系統內保險資金為主,在公司治理、業務規範、風險管理等方面主要參照保險公司或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規則,缺乏相對獨立、成體系的監管制度,一定程度上束縛了發展。

在機構定位上,《規定》明確保險資管公司「以實現資產長期保值增值為目的」,支持、鼓勵和引導保險資管公司立足長期投資、穩健投資,實現與其他資產管理機構的差異化發展。《規定》明確分級分類監管要求,強化監管評級結果運用,支持監管評級較高、經營運作穩健的機構開展創新業務。結合保險資管行業實踐和長期資金需求,細化保險資管公司的經營範圍。其他還包括強化對保險資管公司內控審計、關聯交易管理、從業人員管理、公平對待投資者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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