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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夏博義龜縮到何時?\龍眠山

夏博義隱瞞自己的英國自由民主黨黨員身份當選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涉及不忠;一上任就口出狂言挑戰香港國安法,涉及不法;將本為專業組織的大律師公會拖入政治泥潭,涉及不義。一個不忠、不法、不義之人,根本沒資格尸居其位。然而面對公眾的強烈質疑,夏博義至今不作回應,但能龜縮到何時呢?

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權力包括推薦法官、批准大律師資格等,可謂位高權重,不可能由一名與外國政治組織有密切關係的人士來出任,這是最簡單不過的道理。夏博義若有自知之明,就應該辭職走人,這是於己、於大律師公會、於香港最好的選擇。

如果夏博義繼續賴死不走,受害最大的是大律師公會。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聲明,聲稱夏博義之言是「個人意見」,有意與夏博義作「切割」,又強調公會是專業組織,堅定支持基本法與「一國兩制」云云。很明顯,公會內部開始意識到這是一場危機。問題是,夏博義被選為公會主席,他代表公會發表意見,怎麼可能是「個人意見」呢?而公會的「一紙聲明」,又如何能證明自己堅定支持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呢?在關乎國家主權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公會沒有取巧或含糊其辭的空間。

大律師公會不果斷「斬纜」,賠上的不僅是自己的聲譽。公會根據社團條例註冊,而有關條例嚴格禁止本港社團與外國政治組織發生關聯,一旦被認定是政治性組織,保安局局長有權發出命令取締其註冊資格。也有人建議,香港可成立新的大律師認證機構,取大律師公會而代之,這是1500多名大律師公會成員願意看到的後果嗎?

解鈴還須繫鈴人。大律師公會選夏博義做主席已被證明是嚴重錯誤,也應該有勇氣糾錯。夏博義可以繼續龜縮下去,但大律師公會的公信力還保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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