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紓緩交通噪音對附近居民的滋擾,政府自2000年開始引入政策,在交通噪音水平逾70分貝的現有道路,加建隔音屏障和隔音罩,或使用低噪音物料重鋪路面。但部分落成時間久遠的行車天橋,由於沒有足夠空間及結構承托力進行加建,鄰近居民只能繼續忍受噪音之苦。
為解決交通噪音問題,政府為1990年後新建的道路,沿途加設超過105公里隔音屏障及隔音罩,減低35萬市民的噪音滋擾。然而針對已建成但沒加建隔音屏障的道路,當局指需按工務計劃的既定程序進行,撥款獲批後才能展開詳細設計及招標等。
當中加建次序,政府會優先考慮受噪音影響最大和影響居民數目最多的路段。另外,倘若附近將有其他如道路擴闊工程等展開,亦會探討將工程合併進行。其中政府設計隔音屏障時,除考慮減音成效外,亦會考慮如屏障會否阻塞緊急通道或妨礙消防工作、會否影響道路安全或阻礙行人和車輛進出,以及有否足夠空間及結構承托力等。
至少14條不能加建
不過,政府早年回應立法會議員查詢時透露,至少有14條行車天橋,包括貫通土瓜灣的東九龍走廊、葵涌道部分路段、西九龍走廊部分路段、太子道天橋、太子道西天橋、漆咸道北、清風街天橋、山道天橋等,由於有關天橋是在30年或更久前落成,不能承受加建隔音屏障或隔音罩所帶來的額外負荷,行車天橋沿線的空間也無法容納新的獨立構築物來豎立隔音屏障。此外,很多地點如設置隔音屏障或隔音罩亦會影響到消防救援方面工作,因而不能加設隔音屏障或隔音罩。\大公報記者方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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