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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按明鑒/大灣區一手按揭須知(下)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

  圖:大灣區各城市的房策有所不同,而每間銀行對於按揭申請上的流程亦有差異。

上回(4月5日A11版)提及於本港銀行承造大灣區一手物業按揭的基本資訊,包括可覆蓋之地區、按揭計劃、息率,以及所需費用等。今回筆者將繼續講解申請有關物業的所需文件以及一般申請流程。

承造大灣區一手物業按揭,需要向銀行提供指定文件,當中包括:個人證明如香港身份證以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收入證明如最近3個月的銀行出糧紀錄、最近一年的稅單或僱傭合約,如自僱人士則需要提供公司銀行賬戶紀錄、經會計師核實審計報告、稅單以及公司查冊;住址證明如最近三個月的銀行月結單、水費單或電費單;婚姻狀況證明;物業銷售合同以及支付首期的證明文件。

有關承造按揭的程序,與承造本地物業有所不同,一般可參考以下流程:

1.客戶於本地承辦大灣區按揭之銀行申請按揭,同時提交所需文件;

2.銀行進行文件審批以及查核客戶之信貸紀錄;

3.申請批核成功後,銀行發出確認書通知客戶;

4.客戶於本港律師樓進行樓按交易,律師準備法律文件,並在內地公證律師的見證下,簽署授信函及抵押合同;

5.客戶於銀行指定的內地結匯行開立結匯賬戶或由內地律師安排結匯;

6.內地律師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

7.完成登記後,內地律師行通知客戶,並於客戶確認後,安排放款至客戶於內地開立的結匯賬戶

8.內地律師將所有有效文件移交至貸款銀行保管。

大灣區各城市的房策有所不同,而每間銀行對於按揭申請上的流程亦有差異,買家事前可先向相關銀行以及專業按揭中介公司作諮詢及協助,以令交易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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