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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夏博義真的「認錯」?\龍眠山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打倒昨日的我」,昨日聲稱一直認為國安法是「合法且必須」,因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他還說已辭任英國自民黨黨員,與英國再無政治聯繫,與其在港做大律師公會主席沒有利益衝突;更辯稱自己並非「政客」,亦「不反華」;大律師公會「不是政治組織」,而是「維護法治」云云。

如此表態,顯然是迫於政治現實。他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後瘋狂攻擊香港國安法,矛頭直指中央。但很快,他被揭發曾出任英國地區議員,而反對香港國安法的立場與其所屬的英國自民黨一脈相承。一個外國政客領導香港大律師公會已是咄咄怪事,更離譜的是,李柱銘、黎智英等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刑,一眾被告本人也認罪,但夏博義卻為他們等「鳴冤叫屈」,刻意誤導公眾,挑撥民怨。中聯辦兩次發聲明予以駁斥,在最近一份聲明中,中聯辦狠批夏博義「公然為違法者張目,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警告大律師公會若繼續由反華政客夏博義把持,將「走上不歸路」。

中聯辦聲明分量之重,夏博義及大律師公會肯定是感受到了,否則不會在對待國安法的態度上一百八十度轉彎。為了「漂白」,他還標榜自己反對暴力,並批評英國無理和無權要求出任香港終審法院的英籍非常任法官辭職。

夏博義的確放軟了姿態,甚至有人認為他已經「跪低」。然而,夏博義是真心認錯,迷途知返,還是但求「過骨」而故作姿態,時間將是最好的檢驗。再說,大律師公會高度政治化,喪失基本職業操守,今後會否改弦更張,也十分令人懷疑。

說什麼並不重要,做什麼才最重要。李柱銘、吳靄儀、陳淑莊等均被判刑,理當受罰,據說大律師公會已展開調查,結果如何就是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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