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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下集/小口啃大書\吳捷

周末、假日,正是啃大部頭厚重名著之時。

比如《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羅馬帝國衰亡史),Routledge一九九七年版,四千一百頁,足以壓垮一個小摺疊桌。《紐約時報》前專欄作家Russell Baker曾說這部巨著是soul crusher,「使人意奪神駭,心折骨驚」。

當然不是因為有強迫症,遇山登山,逢水渡河,見書就讀。山水無窮,厚書無盡,以有涯隨無涯,無異飛蛾撲火。

又大又厚的書有很多種。教科書之類需要正襟危坐、執筆圈點的書,到非讀不可的時候再去臨時抱起也不遲。戲說歷史書、自我提升書、時間管理書,大多是書籍中的薯條和漢堡包。人的胃納有限,每餐若以垃圾食品填塞,不值。《尤利西斯》、《追憶似水年華》之類,雖是公認名著,實在敬而遠之。選一本自己真正感興趣、又經歷過一定時間考驗的厚書,義無反顧,投入大塊的時間和精力,有意在這個心不在焉、匆忙膚淺的時代,凝神聚力,從零星的書頁中匯合點滴信息,分析細節,梳理關係,追蹤邏輯,構建全景,欣賞作者的構思和文辭,挑戰並鍛煉自己的專注力、定力和毅力,是一種非常舒服卻又近乎自虐的腦力馬拉松。

厚重的名著,不是薄軟甜膩的輕小說,不是無心呢喃、東拼西湊的網文,也不是一笑了之、過目即忘的綜藝節目或肥皂劇,所以閱讀體驗也像跑馬拉松。比如說,Ron Chernow是位嚴肅史家,卻並非一流的作家,不像David McCullough和Jill Lepore那樣會講故事。他二○○四年出版的漢密爾頓傳,八百多頁的一大坨,小字密密麻麻,蒐羅鈎沉,巨細靡遺,可惜質木無文,令人邊讀邊祈禱漢密爾頓快點死掉。同樣,當《約翰·克利斯多夫》的主人公既用力又擰巴地活了一千二百多頁之後壽終正寢,讀者們大概也都鬆了一口氣。跑這種腦力馬拉松,需要時刻自我激勵:作者寫都寫出來了,早年的作者和譯者還是一字一句寫在或刻在紙草、蠟版、竹簡上的,我難道還讀不完?於是抑制住思緒遄飛,將浮躁推到一邊甩在身後,穩住呼吸頻率,使腦電波如激光一般凝聚於一點,堅持,再堅持,直到終卷。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羅馬帝國也不是一天就完犢子的,《羅馬帝國衰亡史》這類大書,當然不可能在一天之內就讀完。Woody Allen曾開玩笑說,他學習了速讀術,《戰爭與和平》二十分鐘就翻完了,「就記得說的是俄國的事。」放假之時,瑣事較少,容易集中精力,但不一定將巨著留到假期作衝刺式掃蕩。用認真而輕鬆的心態,午飯時翻幾頁,臨睡前讀幾行,「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資治通鑒》二百九十四卷,每卷約一萬字,以看八卦歷史劇的心情,每日一卷,進度正好。讀大書如此,做大事也無非如此。

將厚重名著搭配輕鬆讀物,就像牛排和沙拉一樣彼此補益。不必鎖定一部書,死啃到頭昏腦脹。我正在讀的清末蔣清翊《王子安集註》有七百八十五頁,這類書更是只能徘徊欣賞,速讀不得。王勃的四六珠玉,蔣氏的苦心箋釋,值得一點點用心品味。為減輕心理和手臂壓力,可以讀電子版。第十代Kindle盈盈一握,能存儲成千上萬冊圖書,將字體放大,行距調寬,屏幕底部的數字會告訴你,以現在的閱讀速度,本章和本書還需多少時間讀完,以及已讀頁數佔全書的百分比。不用太拚,幾個星期下來能讀完上百頁,大有錙銖積累的妙趣。

村上春樹上世紀八十年代寫過一篇短文《人們為什麼不讀書了》,說他十幾歲時,也就是六十年代,《卡拉馬佐夫兄弟》、《戰爭與和平》、《約翰·克利斯多夫》和《靜靜的頓河》分別讀了三遍,「當時只要書有厚度就歡天喜地。」他說那時尚無錄像帶,又買不起太多唱片,體育活動不如當今興盛,比較容易產生讀書的心情,而且當時「不把某種書籍看到一定數量,容易被周圍人瞧不起。」

到了八十年代,「讀書以外的活動豐富多彩。」他自己的閱讀量已減少到少年時的五分之一。在如今這個後智能手機時代,娛樂種類更是應有盡有,且近在手邊,隨時隨地把你的注意力扯遠。我們這一代人被各種聲光電轟炸得神思恍惚,讀書成績比不過前代,良有以也。

如果真的想讀書,又讀不進去,怎麼辦?明代袁宏道說自己「性不耐靜」,坐不住,成天想着遊山玩水,歸來又後悔,自責頑鈍。「乃以一婢自監。讀書稍倦,令得呵責,或提其耳、或敲其頭、或擦其鼻,須快醒乃止。婢不如命者,罰治之。習久,漸慣苦讀。」

如今,僱人來揪耳朵、敲腦殼,下手還不能太狠,有些奢侈。我們何妨像螞蟻啃骨頭一樣,捧起厚書,決然啃之,如朱熹所說:「書只貴讀……讀來讀去,少間曉不得底,自然曉得;已曉得者,越有滋味。若是讀不熟,都沒這般滋味。」這位理學大師好像並不很講道理:拿起一本書,讀來讀去,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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