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訪條件:
訪 客
•探訪前最少14天,已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並向院舍出示接種紀錄。
院 友
•須已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或獲醫生書面證明,因健康理由而沒有接種新冠疫苗。
探訪前:
•須在院舍內指定位置接受快速抗原測試,取得陰性結果。
•需進行全身消毒。
沒有接種新冠疫苗人士
•若訪客或受訪住客任何一方獲醫生書面證明因健康理由而沒有接種新冠疫苗,須提供探訪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並於院舍內接受快速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