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昨日嚴厲譴責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等人在海外籌組所謂的「香港議會」,並警告此舉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特區政府部門會公開點名批評以至譴責,本來就不太常見,這也從側面說明袁弓夷等人籌組的所謂「香港議會」,已涉嫌嚴重違反香港法律。
相信不少人聽到「香港議會」四字,都會摸不着頭腦,一班畏罪竄逃海外的人,既沒有得到任何官方或合法的民意授權,對香港事務也完全沒有實質影響力,究竟憑什麼可以代表香港組成所謂的「議會」?這不由得令人聯想起修例風波期間,網上一些亂港論壇和暴徒發表所謂的「香港臨時政府宣言」,最後把自己變成笑話。也想不到梁頌恆因宣誓風波被DQ後,還對議員之位耿耿於懷,逃到外國後仍要「圓夢」,仍想充當所謂「民意代表」。
勿因「貪好玩」以身試法
袁弓夷等人早前聲稱,要「延續香港人自主管治自由香港的追求」、「第一屆『香港議會』產生後,將由『民選議員』決定未來的香港政體事宜」云云。可笑的是,香港的未來哪需要由一班連香港都不敢回來的人決定?現時居住在香港的750萬港人,是最有資格決定香港未來的人。新選制落實後,選委會、立法會、行政長官三場重要選舉均全面體現民意,哪容到一班畏罪潛逃的人在海外說三道四?
保安局昨日的聲明還有一段非常重要的段落:「保安局呼籲市民要與任何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及他們組織的非法活動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按袁弓夷等人的說法,所謂「香港議會」將於明年底前舉辦一次全球港人都可以參與的「普選」,以選出所謂的「民意代表」。也就是說,參與投票的人士,本身亦有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不論是為了香港還是為了自己,廣大港人都不應與這個所謂「香港議會」扯上任何瓜葛,尤其是年輕人,更不應因為受到朋輩壓力、他人的慫慂,以至純粹因為「貪好玩」,就貿然參與任何違法活動。
總括而言,袁弓夷之流籌組的所謂「香港議會」,本質上是一個「顛覆組織」,是為相關人等撈取好處,任何人只要參與,都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這種靠「出賣手足」撈取利益的做法,過去幾年港人見得還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