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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擬引入國企股東 降監管風險

【大公報訊】早前遭國家網信辦罰款逾8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滴滴出行,管理層憂慮可能會再有額外罰款,因此認為需要引入國企股東,以規避監管風險。

外電引述滴滴員工消息指,該公司內部曾討論再遭罰款的可能性,管理層認為,需要引入一位國企股東,才能擺脫監管風險,並獲得監管機構的信任。

由於內地當局對滴滴出行的調查尚未正式結束,滴滴的應用程式仍未重新上架,因此無法簽約新客戶及司機,令滴滴在內地網約車平台的市佔率,逐漸被獲得國企支持的T3出行及吉利旗下曹操出行奪去。

上月底,國家網信辦公布滴滴違法違規行為,涉及8方面共16項,決定向滴滴開出罰單80.26億元(約94.18億港元),另向滴滴董事長程維及總裁柳青各罰款100萬元(約117.35萬港元)。

滴滴表示,將引以為戒,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建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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