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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清晰界定「黃碼」適用範圍\龍眠山

特區政府實施「紅黃碼」制度,並調整入境旅客的檢疫期為「3+4」,即3日酒店檢疫加4日居家醫學監察,已經完成3日酒店檢疫的旅客可以提前離開。但政策落實之初,出現一些亂象。

例如,有旅客投訴,在酒店檢疫3天後欲離開,但酒店拒絕放人;有旅客要求在非檢疫酒店住4天完成醫學監察,但酒店拒絕接納;有酒店表示退款安排需時完成,等等。衞生署官員對此解釋,前天和昨日分別有4000和9000人完成3天酒店檢疫,因人數眾多,不可能一日內全部離開酒店。

政府縮短酒店檢疫期,本周五正式落實,目前是過渡期,出現一些混亂,可能是因為酒店和旅客對新政策有不同的理解,同時也反映政府在推出政策前可以再多些周全安排,因應不同情況給予明確指引。事實上,即使縮短了隔離期,有些旅客可能需要繼續住酒店。以新入境的外傭為例,僱主為安全計,可能希望外傭在非檢疫酒店完成4天的醫學監測,但非檢疫酒店出於商業考慮,擔心「黃碼」人士嚇窒其他旅客,影響酒店形象,不願接納,容易造成衝突。

政策在落實初期出現這些事情,不奇怪,政府要及時介入處理,給予有效指導。「黃碼」人士不得進入部分處所,但酒店不在其中,酒店不能以商業理由拒絕接客,特區政府需要表明態度。還有,提前離開酒店的前提是完成3日檢疫及核酸檢測呈陰性,但不排除有感染者「博懵」離開酒店,威脅社區安全,落實新政策過程中出現的漏洞需要堵上。

學校落實「黃碼」制度也遇到難題,除非學生主動申報,否則校方不知學生是否「黃碼」。有關部門需要及時釋疑解難,不要讓校方無所適從。總而言之,好的政策要落實好,就能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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