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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思考/莫讓「置居」初心 陷於「滯銷」窘境\張琪騰

據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數據顯示,本港公屋最新平均輪候時間為6年。與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政府3年前開始發售的「綠置居」單位至今仍未沽清,近期更是出現逾百宗的「撻訂」個案。「綠表置居計劃」是2015年時任行政長官建議房委會選擇正在興建的合適公屋項目,以先導計劃形式,出售給綠表人士,定價比傳統居屋低廉,希望能夠更好地幫助申請者自置居所,並藉此騰出更多公屋單位以編配給輪候公屋人士。

然而筆者多次收到有意向通過「綠置居」置業的市民反映,由於「綠置居」出售的單位原來設計為公屋單位,房間布局和空間劃分不夠合理,往往較多一房、兩房的細單位,不能滿足市民自置居所的實際需求;又例如今年初,特區政府公布鯉魚門邨四期項目將以「綠置居」形式出售,而由於原先將整個鯉魚門邨作為公屋進行整體規劃建設,市民難免擔心出售的屋苑管理、社區設施共享及未來發展規劃等方面會衍生出的一系列問題與矛盾;再從市場大環境來看,面對疫情持續影響,本港面臨着經濟下行的巨大壓力,一旦市民通過「綠置居」購入單位後,便需背負供樓壓力,並交還其租住的公屋單位,倘若不幸失業或減薪,將令一家人的生活百上加斤。

面對「綠置居」單位接二連三出現的「撻訂」情況,特區政府應當及時檢討房屋政策,適時作出轉變。針對此,筆者提出三項建議:

一是房委會可加快現有「綠置居」滯銷單位的出售程序。由於先前出售但滯銷的「綠置居」項目大多為細單位,房委會應加大對購置「綠置居」單位人士需求的了解,根據出售單位的實際條件適時調整銷售對象,避免單位長期閒置待沽,浪費寶貴緊缺的公共資源。

二是將「綠置居」與「居者有其屋」計劃合併。綠表申請人以更優惠價錢購買居屋,當供應綠表申請人購買的單位在申請後還有剩餘名額時,便可以由白表申請人繼續揀選,最大限度促進和保障及時售出相關房屋單位,提高公共資源利用效率。

三是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針對公屋住戶、擬購買居屋人士等群體進行系統性的摸底調查。例如掌握「是否打算通過政府公營房屋置業」、「目前租住的公屋面積,期望之後購置單位的面積」以及「期望單位的房間布局和使用要求規劃」等關鍵指標和實際需要,對市民通過政府公營房屋置業的規劃建立完善的數據庫,方便政府更有針對性、時效性地把握市民需求和市場動態,從而能夠結合實際與時俱進地合理規劃、妥善研究出實際貼地、能夠滿足市民日常居住所需的房屋政策,真正幫助市民順利買樓上車。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住房問題關乎着香港社會千家萬戶的民生與福祉,筆者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凝聚智慧,更好地完善和提升「綠置居」計劃,切莫讓「置居」的初心陷於「滯銷」的窘境!

選舉委員會委員、民建聯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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