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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鏡/加重罰款 改變陋習\蔡樹文

政府建議調高亂拋垃圾定額罰款,由現時1500元增至3000元;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方面,則建議大增至6000元。

當局提出增加定額罰款的理據,是2003年修訂相關罰款額至今,累積通脹約為6成,現行罰款額被通脹蠶食之下,已失去罰款原有的阻嚇力。

所謂「針唔拮到肉,都唔知痛」。當亂拋垃圾要面對罰款3000港元時,許多人都會「停一停,諗一諗」,不敢以身試法。

必須指出,增加罰款額並非庫房無錢,而是希望透過大幅增加罰款額,改變某些人不良習慣,減少亂拋垃圾,改善社區衞生環境。至於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建議罰款6000港元,相信店舖不再罰款「當交租」了。

過去,在亂拋垃圾、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執法過程中,曾因法例上的灰色地帶,引起爭議。當局有必要針對灰色地帶,作出詳細指引,釐清定義與責任,加強法例解釋與宣傳,避免衝突。

加重罰款不是長遠之計,加強對新一代的素質教育,愛護我們香港這個家,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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