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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歐盟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龍眠山

對於歐盟官員就前支聯會成員鄒幸彤等人被判刑說三道四,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昨日發表聲明,堅決反對歐盟藉有關案件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強調任何權利和自由都有法律規定的明確界線,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特區政府也指出,特區司法機構嚴格根據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任何人詆毀香港法治,只會自曝其短,絕對不會得逞。

前年初,警方國安處基於客觀證據,合理懷疑支聯會是外國政治代理人,要求其提交運作資料以協助調查,這本來是正常執法的舉動。但支聯會一方面自行解散,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又拒絕提交資料。多名支聯會骨幹被控「沒有遵從通知提供資料」罪,日前被法庭分別判囚4個半月,可謂咎由自取。

正如法官在判刑時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十分重要,被告拒交資料影響警方查案,沒有任何減刑因素。判刑向社會發出明確的訊息,即法律不會容忍任何違法行為。

歐盟為被告「鳴冤叫屈」,抹黑此案判決是所謂「濫用法律壓制基本自由」云云,完全是強詞奪理,但這一點都不會令人驚訝,因為美西方一些國家和組織最擅長採取雙重標準。但凡被告是反中亂港分子,他們就一味包庇,彷彿只要掛上「民主」招牌,就可以成為免罪金牌,就可以為所欲為,這根本違背了最基本的法治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香港是法治之區,法官根據法律判案,不受任何干涉。任何人不論背景、職業如何,只要是犯了法,就會受到懲罰。歐盟官員指手畫腳改變不了什麼,反而暴露其偽善面目,也坐實了支聯會正是外國政治代理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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