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比較10個本地消費者最常用的網購平台,發現全部平台均有追蹤用戶資料,包括位置、瀏覽紀錄、交易紀錄和裝置設備等,有些平台聲明會將客戶資訊轉移給第三方,有些平台則未有顯示須用戶同意的信息,造成用戶在不知情下洩露私隱的風險。公署要求網購平台加強透明度,只收集用戶處理交易必需的資料,以及設置更多私隱控制選項等,這無疑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有關部門要因應科技發展大勢,提高私隱保障和大數據安全的意識,在立法監管方面與時俱進。
網購平台為人們消費帶來極大便利,足不出戶,一鍵搞掂,三年疫情令網購被更多人接受。但有利必有弊,網購必須結合電子支付系統才能運作,用戶需要設定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銀行戶口等敏感資料,用戶的上網、購物紀錄以及所處位置,都一覽無遺。不客氣地說,參與網購者再難有秘密可言,網購平台對用戶的了解可能比家人更多。網購平台收集到這些資料,就可以投其所好,針對性發送廣告,很多廣告由第三方提供,這也是網購平台的重要營銷策略。
市民幾乎每日都會收到推銷電郵電話,不勝其煩,原因正是個人資料被出售。這些年電訊詐騙愈演愈烈,不少人好奇為何騙子能如此精準地找到「獵物」,原因就是騙子對受害者的資訊瞭如指掌,有的放矢,故能較容易地取得受害者信任。
另外一個未必廣為人知的風險就是,個人資料很可能流入境外,被外國政府或情報機關所掌握。一般人可能覺得自己的私隱沒什麼了不起,洩露了也無所謂,但對資料收集者來說則未必如此。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對於敵對國家和組織而言,有什麼情報收集渠道比網絡平台更有效呢?多年前,曾在香港逗留的美國叛諜斯諾登已警告「老大哥盯着你」。全球首富馬斯克月前也表示,他做了Twitter的老闆後才知道,Twitter沒有私隱可言,因為被美國政府監控。
這是大數據時代,私隱被賦予了新的意義,私隱資料就是大數據的一部分。私隱資料不僅有價有市,而且涉及數據安全。發達國家為保障消費者數據安全,近年紛紛立法,如美國弗吉尼亞州於2021年通過《弗吉尼亞州消費者數據保護法案》,加州於2020年實施了《加州消費者私隱法案》。歐盟早在2018年出台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為成員國立法保護個人數據設立最低標準。英國政府則成立數字市場部門,對大型科技公司採取新的監管措施,要求Google、Meta等企業在使用用戶數據方面公開透明。
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國家立法保障本地消費者數據的同時,頻頻以數據安全為由針對外國企業,華為、TikTok被針對就是典型的例子。
私隱保障關乎數據安全,香港消費者最常用的網購平台不乏外國公司,個人資料流入境外、被別有用心者利用的風險顯而易見。近年就屢屢發生個人信用資料在「暗網」販賣的新聞。私隱專員公署呼籲網購平台增加透明度,給消費者更多選擇權,難度不小。說到底,這是大數據時代,特區政府需要提高風險意識,既要利用數據發展經濟,造福社會,也要強化立法監管,避免消費者的數據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