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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禁制令無損言論自由\龍眠山

前天,港台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案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昨日,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以任何形式傳播「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這看似獨立的兩件事其實有着內在的關聯,反映了一個清晰的事實:言論自由受到法律保障,但言論自由不能超出法律規定的邊界。

「願榮光」出現於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被黑暴分子、「港獨」勢力和外部勢力所推崇,視之為所謂香港「國歌」,實質就是分裂國家,違反香港國安法彰彰明甚。香港運動健兒近年出境參賽期間,曾多次發生錯播國歌事件,也反映了其惡劣影響。在落實香港國安法近三年後的今天,「願榮光」仍然在網絡平台大量存在,這是絕不正常的,律政司要求高院頒下禁制令,禁止這首歌曲以任何形式在任何網絡平台傳播,不僅完全有必要,也體現對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的尊重,是法治的應有之義。

終審法院對蔡玉玲案的裁決,則向國際社會發出了清晰的聲音:在香港,言論和新聞自由受到法律的堅實保障。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示,終院裁決反映香港的公正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確保基本法在香港有效履行及實踐。他還表示,運輸及物流局將詳細研究判詞,改進車牌查冊的程序和指引,以符合裁決要求,政府會認真跟進有關工作。至於涉及其他部門的查冊安排,政府亦會作出審視,以改進工作。

這些年來,反中亂港勢力千方百計攻擊香港國安法,抹黑國安法「紅線不清晰」、香港「一國兩制」不再云云,但謊言經不起事實的檢驗。香港必須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凡是觸及國安底線的行為,有關部門必須嚴正執法。國家安全的基礎築得越牢,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新聞自由,越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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