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牌照的過渡安排
•有意申領牌照,並已在今年6月1日前於香港營運且擁有實質業務的數位資產平台,提供1年時間的過渡安排(即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
參與過渡安排的資格
•於今年6月1日前在香港營運並設有具實質業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如何評估平台是否在今年6月1日前已在港營運
•是否於香港成立為法團、是否在港設有實體辦公室、香港員工是否對該平台具有中央管理和控制權、關鍵人員是否駐於香港、平台是否已投入服務並在香港擁有獨立客戶和真實成交量等
大公報記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