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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門日語/饋贈假貨\簡嘉明

已踏古稀之年的李姓歌手與未婚妻譜忘年戀,自公開以來一直是城中熱話。近日女方犯官非,涉使用虛假文書及逾期居留等控罪被關押等候應訊,事件彷如一鍋燒開了的滾油,讓輿論即時沸騰,爆出了滿地「花生」。罪名是否成立,他日法庭自有判決,但媒體當然不會錯過能引起大眾興趣的報道題材,在深挖當事人的背景與經歷後,揭發了事主涉嫌以假貨充當名牌奢侈品,作為饋贈名人的禮物。

購買侵權物品本已不當,若再以假亂真送贈他人,更是錯上加錯。這行為不但不尊重收禮者,也可能令對方蒙上使用「山寨貨」的不白之冤,如果在展示或使用時遭識破,真是既尷尬又無辜。

送禮是人際交往常見的一環,要認真挑選禮物,其實頗費心思。公務往來的饋贈較易處理,因為訂購花籃或果籃就行,最重要能大方得體表達心意。私人饋贈比較複雜,因為送禮者往往不知道對方想要和需要什麼,因此必須揣摩收禮對象的品味及心意,再按個人經濟條件、場合需要和饋贈目的作選擇,送出之物才有機會讓人滿意。知道別人喜歡自己悉心挑選的禮物,值得高興,還可以享受成功令人快樂的滿足感。即使禮物沒有為對方帶來驚喜,但若送禮不涉功利,其實也不必計算介懷,誠意至上,有心就行。

然而,居心不良的人會意圖透過送禮討好他們認為有利用價值的對象,藉物質拉近彼此的距離。這種重利的人自然會以為名牌產品容易博取好感,若沒能力購買真貨,唯有以贋品充當。這招無疑愚蠢可笑,因為他們沒有想過,不渴慕奢侈品的人,即使收到名牌東西,也不會當成一回事;就算知道禮物價值不菲,亦可能因覺得欠了饋贈者人情,徒添雙方往來的心理壓力。至於喜歡奢侈品的,可能一向對這範疇已有留意認識,倘若辨出收到的是假貨,一定倍覺反感,送禮的人也就畫虎不成反類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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