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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維護國安,不容含糊

高院上訴庭昨日頒下禁制令,禁止有犯罪意圖而傳播一首「涉分裂國家罪及侮辱國歌」的歌曲的指明行為。這首歌就是臭名昭著的「願榮光」。法庭判詞擲地有聲:「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協助維護國安」,「法庭必須立刻干預,防止現有的非法狀態繼續下去,否則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無法補救的進一步破壞」。

眾所周知,「願榮光」是2019修例風波期間的黑暴歌曲,用於煽動暴力,更被反中亂港勢力捧為所謂「香港國歌」,足證其核心內容就是鼓吹「港獨」,違反香港國安法彰彰明甚。然而在互聯網上搜索「國歌」,彈出來的很可能是「願榮光」,以致香港運動員出境參賽頒獎時,多次發生播錯國歌事件,這是對國歌的侮辱,更是對國家主權安全的破壞,激起香港社會強烈憤慨。

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願榮光」,是合法合理之舉,但有關申請早前卻被高院駁回,理由是「香港已有國安法,沒有必要再申請禁制令」,這是錯誤理解香港國安法,也嚴重低估有關歌曲的危害性。律政司依法上訴,最終獲上訴庭裁決得直。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指出,禁制令的頒布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是針對具有犯罪意圖的不法行為,可更明確令市民明白有關行為屬違法,同時保障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

此次法庭裁決來得非常及時,也非常正確,值得肯定,而律政司工作人員的努力更當記一功。香港必須堅定維護國家安全,不容有任何含糊。

需要指出的是,現時在互聯網上搜索「國歌」,仍有「願榮光」彈出。一些網絡平台以「言論自由」為擋箭牌,無視特區政府的一再交涉,無視香港民意洶洶,令人憤怒。特別是在香港法庭已批出禁制令的情況下,有關平台繼續擇錯固執,就有違法之嫌。特區政府需要立即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確保禁制令落到實處,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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