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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成立逾甲子 第四次搬家

入境處自1961年成立以來,先後兩度在中環、尖東及灣仔設總部,總部搬遷至將軍澳是第四次搬遷。入境處總部搬遷後,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連同毗鄰的稅務大樓、區域法院,日後將重建成為甲級寫字樓、酒店設施,連通往灣仔會展。

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於1989年下半年落成,樓高177米,共49層。大樓內有入境事務處總部、創新科技署、審計署、內幕交易審裁處、庫務署、運輸署及水務署等多個政府部門。早於2008年的《財政預算案》,政府已提出將灣仔包括入境事務大樓、灣仔政府大樓及稅務大樓,這三幢政府辦公大樓中的政府辦公室分階段遷出,以騰出黃金商業用地。

城規會去年通過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修訂,把涵蓋灣仔政府大樓、稅務大樓、入境事務大樓、港灣消防局、告士打道花園和部分港灣道的用地,改劃為「展覽中心及商業用途」地帶,作綜合發展,設有會議及展覽設施、酒店和辦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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