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現正就2024年施政報告展開公眾諮詢,筆者亦積極收集及整合金融服務界意見。當中,為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最重要是能夠吸引全球不同地方的資金來港,製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兼且讓環球投資者看到獲利的投資前景,從而令整體金融市場更蓬勃發展。
不過,香港也存在着國際金融中心與本地金融發展不對等的情況。據港交所資料顯示,由2021年至2024年7月底,已有121個港交所參與者退出。與此同時,證監會9號牌照數目卻穩步上升,不少香港金融服務機構轉而聚焦幫助客戶投資海外產品或到海外上市,這種情況顯然不利於香港整體金融業的長遠發展。
就改善香港金融服務業的痛點和增強經濟發展動能,筆者經過思考擬定出幾點建議,首篇文章先來討論「推進資本市場改革」:
1)優化惡劣天氣交易落實安排。港交所將於9月23日實施有關新安排,有助香港金融市場與國際及內地接軌。儘管業界全力配合,但香港金融基建服務仍有待改善。當中,實體支票是金管局認可的入金方式,但銀行未能在惡劣天氣下處理實體支票交收和結算。金管局應盡早提升金融基建配套,以更靈活方法處理實體支票交收。
2)下調股票印花稅。早前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為刺激樓市成交,全面「撤辣」。而在中國證監會4月發布「五項對港合作措施」後,為維持港股穩步趨升的態勢,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在尋求財政收支平衡下,考慮再度下調股票印花稅,例如單邊收取0.05%,藉此提升港股的競爭力,同時亦有助促進高頻交易活動。此外,政府須加大改革力度,持續針對股票流動性小組的建議。除了責成證監會及港交所跟進外,亦應積極邀請業界人士參與和提供意見,並就相關問題加開會議。
3)改善金融發展不平衡。有業界意見指出,現時香港金融業發展並不均衡,尤其偏重於證券和新股市場;至於固定收益、期貨、大宗商品等金融服務領域未獲得充分重視。因此,建議政府應從高層次檢視港交所的定位,善用其平台促進不同金融服務領域的發展,並着力改善其金融基建配套,提升金融市場的營運效率。
另有建議指出,港交所可考慮提高金融機構的現金存入息率,亦可以考慮在旗下多家認可結算所允許交叉保證金(Cross-margining)的做法,有助降低券商、做市商等對保證金的資金要求。
4)善用政府可掌控的資源入市。除了外匯基金以外,政府應善用其可掌控的資源入市,例如更好利用部分資管公司資源,再結合其他政府可掌控的資源/基金,例如不同慈善團體、大學捐贈基金、各局旗下所有基金等,共同增加對港股的投資力度。
5)推進上市及市場改革。據港交所的統計數據,中小企上市審批時間較長的問題仍未有改善,而政策亦較傾斜於大型企業上市。至於GEM(創業板)改革方面,筆者樂見港交所最新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措施,但有關措施未能大幅刺激市場活躍度。
筆者建議,監管機構檢視前置式監管方式和着重披露為本的監管原則,亦可設立專責委員會檢視雙重存檔機制,並提升上市審批的可預期性。又或如業界建議,監管機構可研究縮短基石投資的禁售期、增加新股定價的靈活性、放寬公眾持股量要求(目前為25%)、加強香港預託證券(HDR)市場發展、放寬上市公司進行收購合併的要求,以及與內地監管部門商討,下調股息紅利稅。
市場改革方面,包括優化除牌機制、研究取消手數要求、收窄買賣差價不宜「一刀切」處理、放寬回購股票限制等等。
6)改革恒生指數篩選機制。建議檢討及優化恒生指數成份股的篩選準則及納入時機,令指數中長期呈現理想回報,吸引資金流入。為針對及改善恒指成份股的納入時機,建議恒指公司在選股時須考慮個股的行業周期,評估在三至五年後該行業是否仍處增長周期。此舉有助確保該股未來的收入/盈利增長,亦可避免個股在行業高估值時獲納入,隨後很快就出現盈利倒退、股價下滑的情況。
7)改革強積金計劃。積金局可考慮參考美國個人退休賬戶(IRA)的做法,讓僱員不需要受限於現時註冊強積金計劃公司買入基金,而是自行在金融中介機構開設戶口,直接買賣股票、債券、基金及其他金融產品,有助降低行政費及增加投資選擇。積金局近年推出「積金易」平台及預設投資基金選擇,但目前整體強積金的平均管理費仍達1.4%,較盈富基金的0.08%及某些標普500指數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的0.03%管理費為高。
此外,建議在現行制度下,積金局可考慮及研究讓供款人直接投資於政府的相關債券,以及市場上現有的股市指數ETF,又或者讓強積金基金進行相關直接投資,藉此更有效率追蹤不同資產,並減少相關行政費用,令強積金供款者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