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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總部 最快明年底開放

【大公報訊】記者黃釔淼報道: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主任孫勁昨日在「超越訴訟:香港替代爭議解決的多元化生態」活動中發表主題演講,介紹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工作。孫勁指出,國際調解院作為世界上首個旨在解決國際商業、投資和國家間爭議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設立在香港,將令香港和世界受益。孫勁介紹,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在香港特區成立後,組織完成了五輪談判。今年10月《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談判在香港完成。各方決定,將在2025年舉行簽字儀式,並將國際調解院總部設立在香港舊灣仔警署。各方計劃盡早完成總部建設,爭取在明年底或2026年初開放。

促進國際爭議的和平解決

孫勁以6個「C」說明,為何在現有的調解機構之外,還有必要成立一個專注於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以及國際調解院如何幫助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在國際調解領域實現發展、貢獻力量。

第一個「C」是承諾(Commitment):國際調解院作為不同國家推動的組織,展現了這些國家在國際上和國內推動使用仲裁,實現和平和互惠合作的政治意願。第二個「C」是公約(Convention):在過去,國際調解缺乏法律效力和統一的規則,這制約了其發展;《公約》是為國際調解確立原則和規則的第一個國際公約,國際調解院將為可信和可靠的國際仲裁設立框架。第三個「C」是可信賴(Credibility):國際調解院擁有不同國家的支持,將是最可信的國際調解服務提供者。第四個「C」是高水準(Capability):國際調解院將匯聚具有專業水平、名望和影響力的世界級調解員,他們的專長將覆蓋調解、法律、外交、國際關係、商業、工業、金融等多個領域。第五個「C」是協調(Coordination):國際調解院將幫助建立更好的國際調解生態圈,與其他國際組織和調節機構合作,促進能力建設和信息共享。第六個「C」是全面(Comphrehensiveness):《公約》涵蓋的三類爭議包括國家間的爭議、國家與另一國之國民間的爭議,以及國際商業爭議,國際調解院也將基於自願原則,接受非成員國家和國際組織申請調解。

孫勁表示,國際調解院將促進國際爭議的和平解決,也將在香港和世界推動調解的使用和調解文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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