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台對「兩個毫不動搖」(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着積極的意義。
目前有較多的法律法規與民營經濟相關,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保障中小階級款項支付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然而,法出多門,法律之間的關係需要理順。此外,儘管目前已有多項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立法,但執法的規範性仍需加強。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要義仍然是強調平等,確保機會均等。民營企業與其他類型企業應在市場競爭中享有平等地位。然而,現實中仍存在諸多問題。例如,地方保護主義是一個反覆被討論的話題。本地企業在外地提起訴訟時,一般勝訴概率較低,即使勝訴,執行到位的可能性也不大。這類問題反映出執法在公平、公正和公開透明方面仍有不足,亟需強化討論和改進。
一、立法與執法的現實困境
今年以來,地方財政壓力加劇。前三季度,全國稅收收入同比負增長超過5%,部分地區出現財政捉襟見肘的現象,甚至出現了「遠洋捕撈」的行為。這表明,雖然立法本身沒有問題,但在執法規範性和實際操作性方面仍存在許多值得探討的空間。這個問題非常重要。中國法律數量龐大,從全國到地方,立法總量可能全球領先。筆者曾在擔任上海市人大常委10多年中的大量工作就是參與立法,如此眾多的地方法規和條例不斷湧現,但實際執行效果如何仍然需要評估。
二、民營經濟的現實困境與投資意願不足
我們常用「五六七八九」來概括民營經濟的重要貢獻:民營企業提供了超過50%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就業崗位,以及90%以上的企業數量。然而,從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年報中可以看出,民營企業的利潤佔比僅為16%,相比2021年的18%下降了兩個百分點。但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民企上市公司數量佔比相比10年前提高了12個百分點,為73.4%,達到3925家;市值佔比從38.8%提高到46.0%。
上市民企利潤佔比偏低
儘管民營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巨大,但上市公司的利潤佔比偏低,這是否可以解釋民間投資意願不足?原因何在?儘管這是上市公司的數據,未必能代表全國,但至少也算一個不小的樣本。以小見大,現狀並不樂觀。從固定資產投資來看,今年前三季度民間投資增速為負,而整體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為3.4%。這一反差在資本市場中也得以體現:一級和一級半市場中,民間資本規模持續下降,而政府及國有資本的投資卻在上升。此外,民間資金在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的投入量也不大,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逐漸成為股權投資市場的主力軍。這種現像是否與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有關?儘管從槓桿率看,民營企業的槓桿率低於國有企業,但為何其投資意願仍不足?
民間投資意願有待提升
初步分析表明,中國經濟面臨顯著的結構性問題。若將民間投資和生產物價指數(PPI)做比較分析,發現PPI下行時,民間投資增速通常也會放緩,反之亦然。自2012年至今,將近12年,大部分時間PPI都為負,只有2017、2018和2021年PPI在全年沒有出現過負值。表明中國經濟進入到減速調整階段。從GDP增速看,2010年以後GDP增速持續放緩。另一個分水嶺是在2021年後,房地產長周期進入下行階段,由於民間投資在房地產領域的佔比較高,所以其投資意願明顯下降。上述問題表明,除了在立法層面推動公平競爭、機會均等以及優化民營企業負面清單外,在結構調整和改革層面還需加大力度。
三、從法律到改革:破解民營經濟發展瓶頸的路徑
民營經濟當前面臨的問題與經濟結構和增長模式密切相關,僅靠立法無法完全解決,必須依賴經濟結構的再調整和深化改革。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中國經濟存在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產能過剩導致投資回報率下降,使得企業不願投資,PPI長期為負進一步壓縮了企業的毛利率,進一步減弱企業投資意願。
為何PPI長期為負?為何產能過剩問題長期無法解決?這背後牽涉到居民部門、企業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收入分配問題。居民部門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抑制了消費意願。如果消費需求上升,產能過剩問題將得到緩解,民間投資意願進而能大幅提升。
此外,居民部門內部的財富分化問題也加劇了消費和投資的困境。截至今年10月末,居民存款餘額接近150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巨額儲蓄未能轉化為消費或投資,說明中國經濟已經從過去的供給約束變成了需求約束。巨額居民儲蓄寧願呆在銀行也不願去花,為此需要研究內地居民部門的財富分化和階層固化問題。二戰後全球經歷了近80年的和平發展階段,長期經濟發展的結果是社會財富的體量越來越大,但全球所有步入發達國家的數據表明,社會財富規模越大,財富的集中度就越高,分層現象愈發明顯,亟需通過結構調整和改革推進。
就內地而言,國有企業總資產規模很大,槓桿率水平過高,但是資產回報率偏低,是否應該繼續深化國企改革?民企的槓桿率水平相對低,佔總人口10%的居民(包括企業家)的儲蓄規模巨大,槓桿率水平很低。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必須要推進國企改革,那麼規模龐大的民間資金是否可以參與到國企改革過程中呢?
在全球普遍存在的經濟分化和固化的過程中,我們也難以做到特立獨行,那麼,是否需要「攪拌」一下經濟?讓沉積在杯底的各種資源動起來,如果攪拌得好,那麼整個經濟就有活力,內循環就暢通了。
供給約束變成需求約束
記得30年多年前,筆者還是一名青年學者,當時學術界熱議的是如何避免3千億元的居民存款(被喻為「籠中虎」)被提出來搶購商品。因為當時中國處於短缺經濟時代,高通脹,受供給約束;如今,供給相對過剩,經濟處在增量收縮中,受需求約束,150萬億元的巨額存款變成是「睡美人」。如果能通過優化政府、企業和居民三大部門之間,以及中央與地方、國企和民企、高收入與低收入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結構,讓沉積的生產要素運轉起來,則中國經濟潛在增長率可以明顯提升。
這方面的政策空間很大,雖然法律與立法層面非常重要,但這還不足以解決當前民營企業面臨的諸多問題。無論是國企改革還是財稅體制改革,都蘊藏着巨大的潛力,可以為發展國有和民營經濟的「兩個毫不動搖」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為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