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海峽時報》報道:馬來西亞國會10日通過刑法與刑事訟訴法修正條文,將「起底」(doxing)視為犯罪,網絡霸凌最重將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新修法律規定,如果利用言語或通訊方式威脅、侮辱或誹謗,意圖挑釁他人或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將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款或兩者併罰,但若因此導致被霸凌者試圖自殺或自殺,刑期大幅提高為有期徒刑10年、罰款或兩者併罰。
馬來西亞也將「起底」視為犯罪,如果藉由分享訊息進行騷擾、恐嚇或造成他人困擾等行為,最重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款或兩者併罰。「起底」源於黑客術語,意指獲得和發布檔案,或以文件檔案攻擊與抹黑他人。
馬來西亞首相署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長阿扎麗娜指出,現階段法律無法有效規範社交媒體的網絡霸凌,但隨着此類案件日漸增多與複雜化,國家必須規範即使沒有明確意圖但仍能造成傷害他人的行為。
有律師表示,新修法律最大挑戰在於,如果網友的社交媒體賬號遭盜用,且蓄意發表不實論述或網絡霸凌言論,這其中會有舉證困難,遭盜用者有時難以舉證反駁。
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統計,今年1月到11月1日,馬來西亞共接獲8339起關於網絡霸凌通報或舉報案件,平均每天發生2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