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日期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同意設立,於2015年1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
運作特色
•除管轄前海轄區一審民商事案件外,還集中管轄原由深圳市轄區其他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首創港人陪審員制度
•選聘港人調解員進行商事調解
充實人才
建院以來全方位充實涉外法治人才
•先後選任81名香港地區陪審員
•聘請49名港澳台地區及外籍特邀調解員
•引入4名港澳專家研究員
•接收31名境內外司法研修生
大公報整理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熱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