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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傳統/執骨二次葬 早見於仰韶文化

  圖:沙哥把骨頭(道具)放入金塔,他表示講究要讓先人以抱膝蹲坐的形式安置。\大公報記者黃洋港攝

執骨又叫拾骨葬,是一種二次葬的埋葬方式,廣泛見於東亞各區域,在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年─公元2700年)是和大汶口文化(公元前3500年─公元前2500年)中就已流行,常見於中國華南地區、琉球、東南亞部分地區。這種葬儀被認為與移民文化有關,方便遷徙者把先人遺骨帶回故鄉、祖籍地或新的居住地。

拾骨葬做法是先人土葬後,待屍身腐化,把先人的骸骨「執起」,並把骨頭放入金塔的儀式。資深執骨師傅沙哥表示,由於執骨講究要讓先人以抱膝蹲坐的形式安置,因此需要將骨頭自下而上擺放。

沙哥表示,通常金塔的壇口開口不會太大,因此應當先將盆骨先放到金塔的底部,隨後將脊椎、肩胛骨等腰身的骨頭依次擺放,之後再將腿骨、手骨等依次放置,最後再將頭骨放入金塔中。

沙哥介紹,執骨要將先人以抱膝狀放置,其實也有文化上的講究,由於胎兒在母親體內也是環抱雙膝的姿勢,所以這樣放置也是相當於先人回到最初的樣子,有生生死死循環不息的意味,祈求他們入土為安,葉落歸根。\大公報記者 劉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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