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昨日提出修訂《土地業權條例》建議,一方面簡化物業交易程序,另一方面防止新土地出現逆權侵佔情況。此次修例,不論是從便利市民「上車」、推動樓市健康發展,抑或是更有效利用政府土地,都具有積極意義,體現了「把有為政府同高效市場更好結合起來」的理念要求。
現時香港的土地註冊制度為契約註冊制,亦即俗稱的「跟契」,當物業進行買賣時,買方律師需要先翻查相關物業過去所有的業權文件,不但耗時費力,而且一旦最後發現有所紕漏,買家隨時「樓財兩失」,亦可能產生逆權侵佔的情況。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營商環境至關重要,商業活動的機制和法律更是重中之重。發展局修訂《土地業權條例》,建議從2027年上半年開始,率先在新土地將契約註冊制改為「業權註冊」,亦即由原本的「跟契」變成「跟冊」。往後再進行物業交易時,業權註冊紀錄將一目了然,令原來繁複又冗長的查核過程輕便化高效化,亦能變相鼓勵有能力的市民置業和激活二手物業市場。
同時值得留意的是,修例有助防止逆權侵佔。過去不時聽聞有人和機構長時間霸佔官地,最後變成官地遭逆權侵佔。當前,房屋土地問題仍是香港最嚴峻的挑戰之一,此類逆權侵佔雖然在某種程度上符合法律規定,但很容易出現不公現象。修例避免逆權侵佔,為的也是更有效地利用政府土地,讓更多市民「上車」。相信修例之後,一系列運作將更順暢,市民和公眾利益也將得到更好的維護。
現行的《土地業權條例》修訂於2004年,至今已21年。時代在不斷變化,法例也應與時俱進。早前政府宣布將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未來特區政府需要繼續主動作為,及時修訂不合時宜的法律,進一步鞏固香港法治優勢和提升對外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