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將修訂「醫健通」法律框架,賦權醫衞局局長可要求醫護服務提供者將重要的健康紀錄存放於市民的醫健通戶口,並允許指明境外醫護服務提供者查詢及存入醫健通紀錄。修法將便利市民跨境求醫,有效解決大灣區醫療合作面臨的難題。
隨着越來越多港人北上生活、工作或養老,對跨境醫療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缺乏統一的醫療資訊平台,限制了跨境服務的提供,也影響服務質素。雖然市民可攜帶自己在香港的病歷卡北上,但病歷卡主要是文字,沒有影相資訊,導致內地醫生無法全面掌握求診者的過往病史。求診者需要在當地重新檢查,如拍X光片、腦電波掃描等,既費時又增加成本。
優化醫健通功能後,市民可安全地將電子健康紀錄分享至指定境外醫療機構,如大灣區醫療券計劃下的試點醫院,減少不必要的重複檢查,提高診斷效率。
電子病歷卡的資訊越完整,對醫生判斷病情、對症下藥的幫助越大。新法例要求醫護服務提供者將重要健康紀錄,例如敏感及藥物不良反應、診斷、疫苗接種紀錄、化驗及放射報告,在指定時間內存放在市民醫健通戶口。若果醫護機構未有上傳紀錄,市民可向當局投訴,局方會發出執行通知,機構有機會被罰款甚至會被起訴,最高罰款50000元,但不影響執業資格。
提升醫健通功能有助強化對數據安全的保護,有效防止資訊外洩。在私隱保障方面,境外醫療機構在查閱醫健通資料之前,需要得到求診者的授權,所有取覽活動也會被記錄以供查核,從而在便利性和私隱保障之間取得平衡。有立法會議員建議,境外機構在取覽醫健通資料後,要定期清理銷除,這也有利於防止資訊外洩。
已有約600萬人登記醫健通,佔香港總人口八成。特區政府要再接再厲,將醫健通打造成真正的「統一電子病歷」、「統一治理流程」、「統一健康工具」、「統一數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