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化費用減免機制
40歲一般病患(任職清潔工)
現 況:月入1.5萬元,總資產28萬元,沒有物業
現時機制:不獲減免
新機制下:可獲部分減免
•現時機制下,由於病人月入超過「醫療費用減免機制」釐定的入息中位數75%(7575元),資產上限超出範圍,因此在醫管局求診的費用,不獲減免。但在新機制下,一人家庭的收入只需少過入息中位數的150%(15150元),以及少過一人家庭資產上限28.6萬元,在醫管局求診的費用,可獲部分減免。
42歲須長期洗腎病患(任職兼職運輸工人)
現 況:住居屋,家有妻子及一名年幼兒子;家庭每月總收入2.9萬元,資產50萬元
現時機制:不獲減免
新機制下:可申請全額減免
•現時機制下,三人家庭資產超過「醫療費用減免機制」釐定的上限(12.75萬元),因此在醫管局求診的費用,不獲減免。在新機制下,三人家庭的資產限額增至50.5萬元,家庭收入限額增至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00%(3.95萬元),因此在醫管局求診的費用,可申請全額減免。
增設全年收費上限
心臟病人
現時機制:每年醫療費用可能逾4萬元
新機制下:每年只需最多付1萬元
•病人因心臟病入院,病情較複雜,後遺症較多,需多次到急症室求診,住院時間可能較長,及可能因有多種長期病,需到不同專科門診覆診。現時機制下,在醫管局求診,估計每年醫療費用高達4萬多元。新機制下,每名病人在醫管局求診的費用「封頂」1萬元,其後多出的費用可申請豁免。
放寬安全網申請資格
50歲女肺癌患者(任職校長)
現 況:與已退休的丈夫居住於自置物業,可動用資產約87.9萬元,每年總收入約91.2萬元
現時機制:每年自資藥費153,400元
新機制下:自資132,700元(首次申請),政府資助20,700元
•病人需自費服用標靶藥「阿法替尼」(Afatinib)。按現時藥物資助申請的經濟評估計算,她的「藥費分擔額」為153,500元,不符合資助資格,需自行負擔每年藥費約153,400元。新機制下,藥物資助計劃的「病人分擔額」計算方程式經調整後,她的「藥費分擔額」降低為132,700元(首次申請),政府資助20,700元。若持續申請,她的「藥費分擔額」可降至111,800元,其餘4萬多元由政府資助。全年節省藥費20,700元至4萬多元
37歲牛皮癬關節炎患者(任職文員)
現 況:獨居於公營房屋,每年總收入32.9萬元,可動用資產36.5萬元
現時機制:每年自資藥費55,400元(首次申請),政府資助51,600元
新機制下:自資22,900元(首次申請),政府資助額為84,100元
•病人需自費服用生物製劑「古塞庫人單抗」(Guselkumab)。現時每年藥費約107,000元,符合申請撒瑪利亞基金的資格,首次申請,第一年病人支付的「藥費分擔額」為55,400元,政府資助51,600元;持續申請,病人支付的「藥費分擔額」為45,900元,政府資助61,100元。新機制下,病人的「藥費分擔額」降低至22,900元(首次申請),若持續申請則降低至9,100元。全年節省藥費59%至80%。
資料來源:醫務衞生局、醫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