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詳情頁

針對反壟斷展開審查屬「行規」

  圖:高通曾試圖收購荷蘭恩智浦(圖),交易需要得到九個國家的監管部門批准,最終告吹。

【大公報訊】香港中律協副會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黃國恩指出,根據國家《反壟斷法》,長和和貝萊德財團的收購協議是發生在境外的涉壟斷行為,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是故觸發反壟斷調查。長和計劃出售的碼頭明顯損害了國家利益,甚至會危害國家安全,事實上,歐美任何國家都會對買賣港口這樣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的管理權進行嚴格監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針對反壟斷展開審查,這其實就是「行規」,亦即是說任何國家都會作出這樣的審查,沒有什麼特別或不公平之處。

中國曾拒高通收購恩智浦

黃國恩以高通收購荷蘭恩智浦個案為例,認為與長和出售巴拿馬港口管理權的個案有類比性。高通對荷蘭恩智浦展開收購,交易需要得到九個國家的監管部門批准才可成事,最後因未獲中國批准而告吹。而長和出售巴拿馬港口管理權的交易一旦達成,將涉及海運行業的絕對壟斷,會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海運業務帶來直接的影響。

黃國恩強調,在現今複雜的地緣政治及紛亂的世界,現在做生意不能只說「在商言商」和自身利益,口中說不講政治,不是太天真就是在胡扯,管你是什麼國家或是地區都是這樣,做生意首要考慮的應該是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必須在確保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美國現在擺明是要遏制和霸凌中國,長和的做法就等於人家要傷害你的國家,你還遞刀給敵人插自己的國家一刀,這樣做很有問題。另一個問題就是所有這些跨國交易都必須依法進行,長和這次決定,亟需撥亂反正,配合國家的調查。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