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近日採取行動,拘捕2男3女,涉嫌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協助及教唆暴動」、「串謀煽惑暴動」、「煽惑暴動」、「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這一行動彰顯警方國安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鍥而不捨地追查與「黑暴」有關反中亂港案件,維護香港安寧,也向外界發出強烈信息:香港是法治之區,任何涉及違法犯罪的行為都難逃法律嚴懲。
案情顯示,被捕者涉嫌在2019年底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其中,34歲男被捕者還涉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文章,煽動他人憎恨香港特區政府及作出不守法行為;50歲被捕女子涉妨礙司法公正,企圖協助一名男被捕者移走可能與案件有關的證據。警方在案中檢獲25萬元,懷疑與案件有關。相關人等正被扣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2019年黑暴期間,暴徒持有炸彈、燃燒彈、弓箭、鐵枝、長矛、激光筆等大量具殺傷力武器,甚至擁有真槍實彈。其中不少武器由其同黨製造和提供。在暴亂現場,有暴徒同夥阻撓警方執法,協助暴徒逃亡。在暴徒被捕後,有人協助銷毀其犯罪證據。還有一些暴徒同黨在社交平台發表大量煽暴文宣,為暴亂火上加油。
黑暴事件中有逾萬人被捕,其中不少人已被審訊及判刑。部分暴徒「着草」海外,部分暴徒在香港本地潛伏下來,與海外反中亂港勢力遙相呼應,伺機作亂,威脅香港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警方國安處鍥而不捨追查黑暴案件,一方面對潛逃海外的犯罪分子發出懸賞及通緝令,另一方面在本港果斷實施執法行動,偵破了多宗大案。
高等法院早前審判一宗涉及2020年初的連串爆炸案件,包括明愛醫院及羅湖站月台爆炸案以及圖謀製造將軍澳爆炸案,三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被判處18年及16年8個月的刑期。法官指出,三名被告的行為是向社會宣戰,對警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法庭不能讓執法人員和市民面對風險。加上被告無悔意,故予以重判,以儆效尤。
本案原本有8名被告,其中5名被告早前脫罪獲釋。有報道指出,今次五名被捕者之一,正是其中一名早前脫罪的男被告。警方表示此案仍在偵查中,具體詳情不便透露,但強調本案為一全新案件,獨立於其他案件,是基於全新證據作出調查。警方還強調,任何參與或支援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士,均屬嚴重罪行。涉及暴動和煽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香港警方會依循「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原則,依法處理違法行為。
此案再次為香港社會敲響警鐘。香港國安法促成香港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但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敵對勢力見不得香港好,仍在千方百計搞破壞,一有機會就跳出來。眼下香港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又有人造謠中央「干預香港選舉」,有所謂「祝福名單」和「特殊待遇」云云,其實質是抹黑香港新選制、否定中央全面管治權、破壞立法會選舉。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今次果斷執法,是以實際行動向反中亂港勢力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發出嚴正警告,特區政府對任何破壞香港安寧的行為都是零容忍,任何涉及犯罪的人都難脫法律懲處。香港市民要擦亮雙眼,明辨是非,本着為香港、為國家、為自己、為下一代負責的精神,積極支持及參與立法會選舉,用選票向反中亂港分子說「不」,用選票支持香港由治及興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