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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成立獨立委員會 高效深入查真相

為了盡快查清宏福苑火災真相,追究責任,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主動宣布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全面審視事故發生原因,向政府提出建議協助改革。這一決定積極回應了市民的關切,體現了政府的責任擔當,有助堵塞監管制度的漏洞,避免悲劇重演,推動社會繼續奮力前行。

這是香港數十年來最嚴重的災難,背後暴露出不少問題。特區政府強調,不管涉及什麼人,都會一查到底、追責到底。調查其實分為兩個層次,一是調查火災發生及迅速蔓延的原因,追究承建商等相關人等的責任。一是調查施工程序及監管方面有哪些缺失,如何彌補。前者由警方和廉署等執法部門負責,後者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負責。李家超昨日指出委員會的八大調查方面,包括樓宇維修施工安全標準、維修工程用料清單及檢測、涉貪圍標及違規招標、大廈消防系統運作、大火相關責任以及現有法例是否具備足夠阻嚇力等。八大方面覆蓋相關制度機制,極具針對性,體現了改革決心。

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真相,展現了特區政府對事件的高度重視,對民意的高度尊重。需要指出的是,獨立委員會與部分人所說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運作方式有所不同。獨立委員會可以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制訂工作範圍和重點,有更靈活、更快速的操作空間,提高效率,最快半年就有調查結果,有利於政府根據報告建議盡快推動制度改革,還逝者公道,讓生者安心,同時盡快堵塞系統性漏洞。相比之下,獨立調查委員會類似於準法庭,雙方往往都有律師代表,經歷冗長的取證和抗辯過程,公布調查報告需要一年或以上時間。這樣的慢節奏,顯然不利於社會盡早走出事故陰影,盡快復常。

或許有人質疑獨立委員會欠缺法定的傳召和取證權力,影響調查公正性和質量,這其實是出於誤解。首先,委員會由法官主持,其獨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毋庸置疑;其次,調查報告公開,絕對透明;其三,李家超已表明特區政府會盡力配合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會可以快速獲得政府提供的相關數據和文件,毋須經過法官傳召程序,就可以盡早掌握事件的全貌。

值得一提的是,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因其準司法性質,容易與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死因庭研訊出現重疊和衝突,造成「架床疊屋」,浪費社會資源。比較之下,獨立委員會專注於制度系統層面的調查和改革建議,與執法部門進行的刑事調查等並行不悖,調查結果則是互為補充,不僅可以還原火災真相,將肇事者繩之以法,也能透過針對性改革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確保未來建築地盤和消防安全。

獨立委員會和獨立調查委員會系出同源。上世紀四十年代港英政府通過《調查委員會條例》,授權「港督」就查清重大公共事項的真相及追究責任成立相關委員會。由於獨立委員會程序相對簡單,高效快捷,更好用亦更管用,因此備受歡迎。香港回歸前,曾成立過26個獨立委員會。香港回歸後,該條例繼續有效。2012年南丫島海難、2015年鉛水事件以及2018年巴士翻側等重大事件,時任行政長官都曾成立獨立委員會,發表調查報告,有力推動政府在制度層面的改革,社會反應積極正面。

可見特區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既有充分法理依據,也符合社會期待;既是必要之舉,更是負責任的體現。各界殷切希望,有關委員會盡快成立,盡快展開工作,以扎實的調查,盡快提交一份經得起時間檢驗的高質量調查報告,助力建設更安全、更美好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