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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隱私/大陸身份證件申領過程 嚴格保護台胞個人信息

  圖:12月3日,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張晗在記者會上介紹台灣居民申領大陸身份證件的條件和流程。\中新社

發布會上,有記者問:近期,網絡上關注台胞申領大陸身份證件的新聞很多,可否請發言人詳細介紹一下有關證件的申領條件、流程和所需材料。張晗就此回應稱,台灣居民申領居住證、定居證和身份證等身份證件完全是自願行為。大陸相關主管部門在受理、審核、批准過程中,將依法嚴格保護台灣居民有關申請材料,不會洩露當事人個人資料和證件信息。她也提醒廣大台灣同胞,要妥善保管好證件及個人隱私信息,以防外洩。

介紹申領居住證定居證流程

張晗對台灣居民申領居住證、定居證和身份證有關申領條件、流程和所需材料進行了說明。

一是台灣居民居住證。根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台灣居民來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申領。申領台胞只要填寫《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在大陸的居住地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即可正常辦理。

二是台灣居民定居證。根據《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台灣居民符合投靠大陸直系親屬、係大陸居民配偶、在大陸投資以及專業領域人才等情形的,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定居申請。申請人申請時應當提交《台灣居民來大陸定居申請表》、本人證件照片、有效的台灣地區身份證和出入境證件以及與申請事由相對應的證明文件等材料。經批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為其簽發《批准定居通知書》和《台灣居民定居證》。自2024年1月1日起,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實施鼓勵台灣居民來閩定居落戶政策,支持台胞在閩定居落戶實現「願落盡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台灣居民回大陸定居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流程與大陸居民一致。\大公報記者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