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舊金山和約」公然踐踏國際法
溫天鵬指出,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急於控制台灣這個地緣戰略要點,因而改變之前「台灣歸還中國」的立場,一方面試圖通過直接干預中國內戰使台灣同大陸的軍事對立長期化,另一方面緊急拼湊「舊金山和會」炮製「舊金山和約」,為「台灣地位未定」編造法理基礎,企圖改變台灣已回歸中國的國際法地位。1951年9月4日,美國糾集有關國家在舊金山召開所謂「對日和會」,形成所謂「舊金山和約」。在有關台灣問題的條款中埋下「台灣地位未定論」謬論。該和約不僅違反了1942年中、美、英、蘇等26國簽署的《聯合國家宣言》有關「各簽字國政府不得單獨同敵國停戰或媾和」的規定,而且背着中國處置中國合法領土,這一做法是對國際法基本準則的公然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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