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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論事/獨立委員會有實權 求真務實推進調查\董启真

大埔火災,全港同悲。截至昨日,這場無情大火至少奪去159條寶貴生命,社會要求查究事件的呼聲十分強烈,當中有人認為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是徹查方式之一。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宣布成立由一名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ttee),審視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關問題,並提交建議和報告,助力政府深化改革。筆者認為,此舉較獨立調查委員會更顯靈活、高效、務實,更切合當前實況。

靈活應變 以效率為先

今次災難引發各方高度關注,公眾在悲痛中急切期盼盡快查清真相、釐清責任。參照歷史經驗和外國做法,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值得考慮的選項之一。但我們也要認識到,這種方法並非「萬能鑰匙」,往往需經歷漫長的立法授權程序,其運作亦常受限於固定框架,包括各方代表律師陳辭、反覆取證與抗辯,都耗時甚巨。

以英國格倫菲爾大廈火災為例,事發在2017年,造成72人不幸罹難,火災獨立調查委員會於同年9月14日啟動調查,直至2025年2月26日才公布最終報告,而相關刑事指控預計最快要到2026年後才會啟動。調查過程曠日持久,致令外界對制度性的拖沓和「正義的遲到」相當不滿。

殷鑒不遠,此次成立獨立委員會在制度安排上是「務實地應變」。該委員會可免卻法定傳召程序,依據行政指令從相關部門較快獲取數據、文件等,盡早掌握事件全貌;亦可因應實際需要,靈活確定工作範圍和重點。這樣一來,避免行政資源浪費,有助加快調查進度,及時得出調查結果,也有利政府找出並堵塞制度漏洞。

協調並行 系統性查究

獨立委員會的另一優勢,在於同現有調查機制並行協調,聚焦系統性問題的梳理和改善。事實上,事故發生後第三天(11月28日),政府已成立由消防處牽頭的跨部門調查專組,成員涵蓋警務處、屋宇署、機電工程署等多個部門及專業人士,全力查找起火原因和災情成因。同時警方、廉政公署迅速介入調查,迄今案件已累計拘捕21名工程相關人等。而獨立委員會可在此基礎上,透過行政協調整合既有調查資源,避免工作重疊,提升整體效率。若再設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其「類司法」性質容易與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及死因研訊產生程序衝突,有「架床疊屋」之虞。

至於有人擔心獨立委員會無傳召權、難問責,李家超昨日明確表示,委員會成員將包括有經驗的專業人士,並可要求政府部門,包括擁有調查權力的部門,協助委員會高效工作,全方位審視事件,早日完成建議及提交報告。強調政府必定會嚴肅查明真相,嚴格跟進問責,避免災難重演,回應市民期望。

法官主持 公信力不減

獨立委員會雖不是依特定法例設立,但由一名法官主持,可確保其運作的獨立性、公正性與嚴謹性。畢竟,香港作為法治之都,法官身份專業、公信力強,相信有關調查的過程和結論會具權威性,契合公眾對真相和問責的訴求。

災難當前,特事特辦。特區政府不拘泥於傳統調查範式,決定成立獨立委員會,是在尊重法治下主動回應民意的求真務實之舉。期望獨立委員會秉持專業與公正,嚴肅高效查明真相、提出建議、推動改革。如此,既是對逝者的告慰,也是對城市安全和未來治理的踐諾。

濟南市政協委員、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副秘書長、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