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火險賠償,是不是就不用繼續供樓?
答:不是。大廈結構火險的賠償金是撥給法團用於復原建築,並非代業主償還銀行按揭,業主仍須依約還款。
問:本身買了家居保險,應該向哪裏申請賠償?
答:應優先向自己購買家居財物保險的所屬保險公司提出索償。這是最直接、最快的途徑,已有不少個案獲得賠付。
問:大廈本身有買結構火險,災民可以從中獲賠嗎?
答:賠償金將撥給業主立案法團,用於大廈復原或重建,業主需透過法團共同決定款項用途。
問:何時能啟動大廈保險的索償?
答:需待業主立案法團開會達成共識(如決定維修、重建或分配款項),並委託專業人士評估樓宇結構後,才能正式啟動索償程序。
問:承建商的工程全保對災民有什麼用?
答:若調查後證實火災是因工程疏忽引起,受災居民可向承建商的「第三者責任保險」索償,包括人命傷亡與財物損失。
問:不知道自己/親友買了哪家保險公司,怎麼辦?
答:香港保險業聯會已設立特殊熱線(2861 9367)與查詢平台(https://www.hkfi.org.hk/zh/media-release/taipo-fire-incident-insurance-coverage-and-claims-arrangement),協助居民查找所屬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