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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後/委員會可獲法定權力 調查兼顧深度和效率\鐵永功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將組建獨立委員會調查真相。昨日李家超公布具體安排,委任陸啟康法官等三人組成委員會,要求9個月內完成報告。同時公布了委員會主要調查範圍,並表示可根據需要賦予獨立委員會以法定權力,以獲取所需資料及事實。這樣的安排,回應了外界對獨立委員會的質疑,賦予委員會充分的主導權及靈活空間,兼顧獨立性和效率,有望高效深入完成這項艱巨的工作。

宏福苑火災是香港數十年來最嚴重的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不可估量的損失。火災暴露出一系列安全防線的失守,涉及施工安全、監管職責、法律懲戒等眾多方面,不是警方和廉署的刑事調查所能完全涵蓋,必須依靠獨立委員會的全面審視、深層次剖析,才能還原事件全貌,從根本上推動制度改革,避免同類悲劇重演。

治理創新務實之舉

因此,特區政府決定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事故原因和相關問題,是及時必要之舉,也是負責任的體現,既有充分法理依據,也是回應各界期待。只是對成立什麼性質委員會,是否賦予獨立委員會以法定權力,還存在不同意見。目前來看,特區政府公布的最終方案,充分吸納了歷史經驗和民意,可以兼顧調查的效率和深度,是體現治理創新的務實之舉。

在香港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非法定獨立委員會和法定調查委員會都曾經被採用。前者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致命事故,政府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耗時不到十個月便提出45項建議,其中44項涉及運輸署工作改進,不僅推動了雙層巴士裝設安全帶的標準升級,更促成2026年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等法規出台,提升了香港的道路與乘車安全。後者的例子如2012年南丫海難後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因司法程序漫長、初期資料不全等原因,導致長達13年的訴訟與等待。

此次宏福苑火災傷亡更大,遇難者家屬和失去家園的居民需要及時撫慰,災民的善後安置和損失賠償,也需要根據調查結果來確定責任。動輒幾年甚至十幾年的調查,家屬和災民等不起,社會公眾等不起,全港數百處施工場所的隱患排除也等不起。因此,調查委員會必須在「深度」和「效率」之間做好平衡,既要全面、深入,又不能久拖不決。

成立獨立委員會,基本可以滿足這種要求。委員會既可以獨立靈活掌握流程,也避免了繁瑣取證和研訊,還可以與正在進行中的刑事調查、廉政調查錯位互補,避免重複取證給家屬和災民帶來二次傷害。

根據行政長官的要求,此次獨立委員會的調查範圍包括四個方面,第一是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及火災造成重大傷亡及財產損毀的原因,大廈配置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以及有效運作的監督及責任問題。第二是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有關工程各環節,是否存在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及有關工程有否竊貪圍標、違規招標的問題。第三,就上述兩項事宜,檢視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及懲罰是否足夠。第四,就上述一至三項事宜提出建議。

支持力度史無前例

廣泛的調查範圍決定了,這將是一個全面、徹底、深入的調查,也意味着委員會要承擔非常複雜艱巨的工作。對比之前一些重大事件的調查過程,9個月的時限看似不短,其實非常緊迫。為此,特區政府承諾賦予獨立委員會最大的主導權,以及靈活空間和簡化流程。李家超還要求政府調查工作組主動地向獨立委員會提供調查所得的資料,或者運用政府部門各項調查權力,直接協助獨立委員會搜集證據和資料。這樣的公開表態和支持力度,可以說史無前例,基本堵塞了相關部門推諉、拖延和拒不配合調查的可能。

針對外界關注較多的委員會可能欠缺法定權力擔憂,李家超更是為委員會保留備用權力,即可按實際需要在特定情況下向他提出要求成為獨立調查委員會,以獲得法定權力。這種靈活變通的安排,既可以讓委員會法不受繁瑣程序的困擾,又能確保調查不會因權力不足而受阻。

按照這種安排,委員會既有靈活空間,也有充分的獨立性和權力保障。政府的全力支持,也體現了擔當精神和徹底解決問題、推進改革的堅定決心。相信在這樣的制度安排和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下,委員會一定能交出高質量的答卷,更快推動改革,堵塞漏洞,讓市民更安心,讓香港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