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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黎智英串謀勾外力案 下周一裁決

  圖:黎智英案將於下星期一上午10時頒布裁決,預計需時60分鐘。\大公報記者蔡文豪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一案,將於下星期一裁決。

本案經156日審訊。庭上供詞揭露,黎智英與外部勢力勾結之深超乎想像,有美國前外交官向他提供「應該做的事列表」,黎智英亦多次向外國政府請求「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本案由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高院原訟庭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主持聆訊。審訊2023年12月開始,經156日審訊,今年8月控辯雙方完成陳詞,法官押後裁決。據司法機構網站,法庭將於下星期一(15日)上午10時頒布裁決,預計需時60分鐘。

案件中,黎智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企圖串聯三股勢力亂港

案件另涉八名被告,包括6名《蘋果》前高層,即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和主筆楊清奇,以及「12逃犯」之一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其餘各被告已認罪,待黎案審結後判刑。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同時在本案中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控罪指,黎智英和《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以及與上述人士串謀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亦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迪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以及黎智英本人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庭上多名證人的供詞揭露,黎曾向證人轉述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的「意思」,影響《蘋果》採編,亦曾安排多位證人與美方會面,更要求他們要多認識美國政界「枱底人」。黎多次向證人面授機宜,推動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他一方面謀求主導「國際線」,另一方面透過「重光團隊」協調和控制「勇武派」,圖謀組織「和勇大台」。黎亦最先構思搞立法會選舉「初選」,以最終達到結合街頭、議會和國際三股勢力推翻政權之目的。

法官質疑黎供詞前後矛盾

而黎智英出庭自辯時,則頻頻「失憶」,對多個關鍵問題都以「不知道」、「不記得」、「不認識」來回應。控方指,黎智英供詞前後矛盾,認為黎智英向法庭說謊。

香港國安法訂明,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相關罪行的人士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