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委任陸啟康法官作為調查宏福苑火災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委員會將在九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向特區政府提交報告及建議。
特首強調要對災難成因一查到底,對所有涉事的人問責,要求獨立委員會作全面調查,希望從系統性層面,堵塞漏洞,杜絕同類事件發生。
火災牽涉多方面因素,當中要調查的對象和事項繁多,大量證物證人及文件,九個月要完成如此龐大的調查工作,時間比較緊迫,政府考慮到在調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故此,容許委員會提出,賦予法定調查委員會的權力,實際上給予一把尚方寶劍,委員會有「最大嘅主導權同埋靈活空間」,簡化流程,盡快完成艱巨工作。
此外,香港每天都有地盤工程進行,若等到九個月後完成調查報告,才就一些存在的隱患提出改善建議,未必能及時阻止另一次危機爆發。委員會可在九個月調查期內,發出中期報告,並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堵塞部分漏洞。從各方面看,委員會的權力已十分全面,反映政府對事件一查到底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