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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談(海外篇)/美國「禁書」詳解\吳 捷

  圖:紐約公共圖書館一角。

10月初,在大學圖書館見「禁書」展覽。一年一度,全美「禁書周」展示曾經和正在被禁的書籍。哎?美國也查禁書籍?

小時候在北京,我家書架上有兩本《禁書詳解》,分為「中國古代小說卷」和「外國文學卷」。倒是正規出版社,封面設計卻有點那個啥:明黃艷粉,打着叉叉,內容簡介蒸騰着地攤文學氣息。小小的我敏銳感到:書裏肯定有好孩子不應該看的東西。

讀高中了,心裏癢癢的。斗膽做一次壞孩子,心跳手軟,把兩本《禁書詳解》翻開一看,說不出是失望還是鬆了口氣:「就這?」《西遊記》《水滸傳》《十日談》《麥田捕手》等等,在某一時期和地域都被禁過。

舊時禁書,通常因作者的政治或宗教觀點與權威相左,被視為異端。譬如布魯諾認為宇宙無限,沒有中心;譬如1938年石川達三《活着的士兵》揭露侵華日軍虐行。這兩位,就像眾多其他「異端」作者,不但書被禁,人也倒了霉。至於《十日談》眾多俗世享樂的葷笑話,《水滸傳》又是「怒殺」又是「拳打」,在昔日屬於「誨淫誨盜」,如今所謂宣揚色情或暴力,不被禁才怪。

當代美國,儘管有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但有些書刊仍可能被指責「誨淫誨盜」,在有限區域內遭查禁。PEN America10月初的一篇報告開頭就說,「書籍審查已在美國蔓延且司空見慣」。查禁和和反查禁的前線,是公立圖書館、公立中小學。某(些)人或團體,感到某本書色情和/或暴力內容過多,或宣傳非主流性取向,少兒不宜,即向學區教育委員會、州教育部等機構施壓。行政、立法機關討論後,或駁回查禁申請,或出台法令,禁止公立中小學課程使用該書,並要求學校和公立圖書館將相關書籍下架。反禁書者說,這種「都是為了你好呀」論調背後,藏着白人至上主義、宗教保守主義;而且,今天以某種理由查禁幾本書,明天也許就把更多作品也劃歸「大毒草」了。

不過,這類查禁並無太多實效,更像一種政治或宗教上的表態。因為,若想讀被禁之書,直接從書店或網上購買即可,《十日談》之類老書的免費電子版也很容易找到。一冊在手,不必雪夜閉門,自可堂皇展卷,只是此書在當地公立中小學和公立圖書館找不到而已。支持禁書人士猜想,眼不見則心不知,心不知則讀到禁書的概率就降低了。然而,人有好奇和逆反心理,「禁的效力一半還是等於勸」。上帝都說了不要吃,人類偏偏吃了禁果。恐怖童話裏的藍鬍子警告妻子不要打開家中某扇門,她卻情不自禁開了門……多部作品遭禁的美國作家Henry Miller在回憶錄《The Books in My Life》裏說,20世紀初,他的青少年時代,紐約公共圖書館把禁止青年人讀的書都打上星號標記,從一顆到三顆,依據「不道德」程度而定,但「沒有什麼比這種可笑的分類和禁令更能激發一個人的胃口了。」

「雪夜閉門讀禁書」,屬於犯禁的偷着樂:「我就讀了,你能把我怎樣?」書店和書商看準了這種好奇心和逆反心。周作人1935年就抱怨過,好些明末清初的著作,連好書善本都談不上,就因曾蒙文字之禍,價格飛漲。美國不少書店在「禁書周」特設「禁書專架」,無非《1984》《物種起源》之類曾經被禁的名著。「哦,連這也被禁過呀!」被禁,令讀者重新審視一本書,進而思考查禁、犯禁、反禁的歷史和人性。

美國圖書館協會統計,美國去年有超過兩千部書籍被要求從公立中小學校園和公立圖書館移除。看了一下去年美國禁書top 10名單,十本書都因性描寫(sexually explicit)被查禁,另有四本「宣傳非主流性取向」,兩本寫到吸毒。這麼一禁,倒像做廣告,令我情不自禁從圖書館借出兩本,津津有味讀完。罪過罪過,當年讀研究所都不曾這麼用功。《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因「宣傳無神論」被一些學區查禁。書中零星幾處懷疑天堂和神的存在,但批判談不上系統、有力,加起來也不過三頁篇幅。《The Absolutely True Diary of A Part-Time Indian》,被禁原因包括「描寫暴力、賭博、酗酒和種族主義」。故事主角為華盛頓州某印第安保留區的十五歲原住民(印第安人),寫族人由貧困、絕望導致賭博、酗酒、醉駕,也引用白人對原住民的侮辱言論,在我看來倒是寫實。可見,查禁某書的標準相當主觀。同樣內容,張三認為「就這?」李四卻覺得不堪入目或大逆不道。美國禁與反禁的官司,有時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由美國禁書,想到羅素曾在《The Value of Free Thought》幽幽地說過這麼一句:如果你認為某種教條只能通過火刑柱或集中營來讓人接受,那麼你顯然對該教條的合理性缺乏信心。只是,最悲哀的情形也許並非禁書。寫於1950年代初麥卡錫主義和核戰陰雲籠罩下的美國,小說《華氏451》預言了反烏托邦的未來:人們沉迷電子產品,娛樂至上,沒有人交談,沒有人傾聽,沒有人思考,也沒有人讀書。70年後的今天讀來,是不是好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