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對於社會的禍害,香港市民深有感觸。壹傳媒及其旗下《蘋果日報》由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在香港掀起假新聞歪風。1998年《蘋果日報》炮製「陳健康事件」,引領假新聞歪風,破壞傳媒生態,騎劫新聞自由。黎智英的《蘋果日報》出於政治目的,長期以虛假、片面的報道誤導市民,毒害社會,煽動仇恨,禍國害港。
「毒果」惡行罄竹難書。《大公報》早於2021年6月梳理《蘋果日報》部分假新聞,列出其中100個謊言,全港震驚!時隔四年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一案,經156日審訊,今日裁決。《大公報》重新梳理《蘋果日報》100個謊言,幫助廣大讀者認清黃媒毒果的真面目,珍惜來之不易的安定局面,齊心協力為香港繁榮穩定作貢獻。\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合成周慧敏「裸照」
1995年4月27日:《壹本便利》第169期封面將周慧敏的臉移花接木在日本AV女優的裸身,大標題寫「玉女敏露兩點寫真 $30有得睇」。周慧敏控告《壹本便利》,《壹》敗訴並支付大筆賠償金。
虛構潘迪生患癌
1996年6月:壹傳媒旗下《忽然1周》,封面報道迪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主席潘迪生患癌,潘控《忽然1周》誹謗,《忽然1周》承認報道虛構,並於《蘋果日報》刊登道歉啟事、停止該刊總編輯職務。
「陳健康事件」出錢造假
1998年:《蘋果日報》報道「陳健康事件」,上水天平邨三屍倫常慘案的男事主陳健康,承認接受了《蘋果日報》5000元酬勞,讓其拍攝自己北上召妓尋歡的「獨家報道」。隨後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刊登全版啟事公開道歉。
誹謗律師挾款潛逃
1998年10月:《蘋果日報》刊登一篇涉及律師朱蕭菊圓騙走客戶200萬元後失蹤的報道,令正懷孕的她抑鬱及早產,律師業務大受打擊。高院終審裁定《蘋果日報》報道失實,朱獲判可得到賠償320萬元。
誹謗蔡康年打女友
1999年:《蘋果日報》聲稱「唱片騎師」蔡康年「毒打」藝人女友施念慈,令蔡失去工作。蔡狀告《蘋果日報》誹謗,2003年《蘋果日報》與蔡庭外和解,賠償40萬元。
記者行賄換資料
1999年:時任《蘋果日報》突發記者劉江群,在1997年至1999年間向時任警察高級通訊員楊啟興及通訊員曾炳霖行賄,換取警方控制中心每日罪案報告及有新聞價值案件的事主與疑犯資料,涉款達30.8萬元。最後劉被判入獄10個月。
亂報謀殺案細節
1999年10月4日:高院開庭審訊5歲男童被謀殺案,《蘋果日報》因刊載法庭沒有披露的資料,對被告構成不公引致案件重審,高院裁定《蘋果》及時任總編輯葉一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罰款10萬元。
抹黑「希望工程」
2000年6月: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控告香港《壹週刊》誹謗,涉1994年1月封面文章,以「千里追查七千萬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蹤」,報道失實及有誹謗成分,高院裁定誹謗罪成立,須向控方支付350萬元的賠償兼付堂費。
亂指蔡國贊買兇斬人
2001年4月:約克幼稚園校董蔡國贊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1999年6月刊登涉嫌報道指蔡國贊與一宗買兇斬人事件有關,《壹週刊》其後刊出澄清啟事,蔡獲賠償及訴訟費。
苗禮德控誹謗
2001年9月:《蘋果日報》馬經版於2001年一篇報道指練馬師苗禮德不誠實、貪婪及無禮,苗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誹謗,其後《蘋果日報》提出賠償,庭外和解。
抹黑蕭亞軒私生活 賠款兼道歉
2003年:台灣《壹週刊》誹謗蕭亞軒在加拿大求學期間私生活放蕩,結交販毒男友,蕭向法院提起訴訟。《壹週刊》被判賠償100萬元新台幣並登報道歉。
周星馳怒告誹謗
2003年8月:《壹週刊》及《蘋果日報》先後刊登報道,指有「髮廊妹」進入影星周星馳的酒店套房,周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壹傳媒向周賠款和解了事。
鞏俐丈夫控誹謗
2005年:商人黃和祥狀告《忽然1周》,指該周刊三年前一篇題為《老公離職一年、鞏俐賣大包養家》的報道對他構成嚴重誹謗。《忽然1周》最終被罰款20萬元。
影射朱悅寧涉貪須賠錢
2006年11月:長實集團前董事總經理周年茂指《壹週刊》於02年刊登一篇文章,指他與中旅集團前董事長朱悅寧涉嫌貪污內容失實。2006年,《壹週刊》賠款和解。
屈警署女工偷竊 賠49.1萬
2009年:警署女雜工羅紫清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蘋果日報》於2008年5月發表的一篇題為「警署女雜工被指偷清潔用品」的報道內容誹謗。《蘋果日報》最終賠償49.1萬元。
扭曲顧明均聲明見解
2009年4月:時任南太集團主席顧明均控告《蘋果日報》在報章專欄中,嚴重扭曲其在2005年11月在多份報章上刊登一份公開聲明的見解,對《蘋果日報》提出誹謗訴訟,對方在開審前願意和解,並賠償港幣140萬元。
梁美芬斥歧視女性
2009年9月:《蘋果日報》刊登一篇題為《隔牆有耳:鼠王芬捉緋聞》的報道,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該文章內容涉及歧視女性從政者及誹謗。
誹謗小S遭家暴敗訴
2010年:台灣《蘋果日報》於頭版報道藝人小S(徐熙娣)遭丈夫許雅鈞家暴。小S夫婦澄清不實傳聞,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蘋果》敗訴,被判賠償小S夫妻各200萬元新台幣,並於頭版全版刊登道歉啟事一天。
張冠李戴舊相充新聞相
2010年7月:《蘋果日報》和旗下蘋果動新聞,在報道南京一宗爆炸事件時,以之前成都公交車燃燒事件的圖片冒充爆炸現場,以舊充新。
誹謗「霸王」 官狠批膚淺
2010年7月:《壹週刊》刊登一篇題為「霸王致癌」的文章,導致霸王洗頭水銷量一落千丈。霸王控告壹傳媒誹謗,高等法院於2016年裁定霸王勝訴,狠批《壹週刊》調查粗疏、膚淺,僅參考其他報道而未作出深入調查,未達負責任專業水平。
亂報婚訊 當事人怒斥荒唐
2010年8月:《蘋果日報》大幅報道時任廣州市委書記張廣寧與廣州電視台女主播張小莉結婚的消息。張小莉隨後證明純屬假新聞,大呼該新聞「荒唐」。
誹謗中國交通保險須賠15萬
2010年12月6日:《壹週刊》2004年因一篇關於中國交通保險的報道內含誹謗成分,區院判《壹週刊》賠償15萬元並支付對方訟費。
標題嘩眾取寵誤導
2011年:《蘋果日報》頭版報道「中大迎新營玩死女生」,誤導公眾。中大學生會要求《蘋果日報》向身亡女生的家屬及迎新營籌委公開道歉。記協亦收到相關投訴,認定有關標題「沒有充足的事實根據支持」、「誤導讀者相信該迎新活動是女生致死原因」。
誣衊公安裝偷聽器
2011年6月:《蘋果日報》報道「公安加裝偷聽器,中港車全竊聽」,後經專家測試後,證明有關貨車沒有被竊聽。
誹謗黃浩罪成
2011年9月:藝人徐淑敏丈夫黃浩入稟控告2009年8月一期《FACE》誹謗,《FACE》被判報道完全失實及毫無根據,嚴重影響黃浩的商業機會、聲譽及信用,須賠償及道歉。
危言聳聽挑撥矛盾
2011年12月:《蘋果日報》指警方在新界部分地區的告示牌以簡體字取代繁體字,危言聳聽是政府的「去繁體字行動」。有關人士實地考證發現告示牌旁還豎有一個內容相同、以繁體字寫成的告示牌,證明《蘋果》純粹亂扣帽子。
嚴重誹謗章子怡
2012年:《蘋果日報》、《壹週刊》相繼刊登題為《捲入薄熙來案章子怡「賣肉」受查禁出國》,及《爆收肉金7億禁出國章子怡失約康城》的報道,章子怡控告《蘋果日報》及時任總編輯誹謗。高院同意報道屬嚴重誹謗,下令章可獲訟費39.6萬元。
誤導市民「自駕遊無限制」
2012年2月:粵港兩地「自駕遊」試驗計劃的第一階段實施時,《蘋果日報》在報道及評論中故意誤導市民以為內地車輛可「無限制」湧入香港,事實是「自駕遊」第一階段只是讓本港車主直接駕車進入內地。
亂報緝毒犬死訊 惹民憤
2012年5月:《蘋果日報》報道有中學於兩年前在美國引入緝毒犬Honey,但其後被校方放棄,已被人道毀滅。事實Honey是被該校德育輔導員兼狗主莊鴻鳴的朋友領養。
所謂獨家實是杜撰
2012年5月:《蘋果日報》頻頻刊登「獨家」新聞,透露所謂的新政府人事安排的消息,但新聞遭到候任特首辦公開駁斥,所謂的「獨家」原來是「杜撰」。
亂指林奮強歧視新移民
2013年1月13日:《蘋果日報》在頭版聲稱當時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完全歧視新移民」。林奮強次日主動播出當日錄音作澄清,譴責《蘋果》失實報道。時任《蘋果》總編輯張劍虹承認報道出錯,並向林奮強道歉。
誹謗HIT「假外判」 誤導公眾
2013年4月:《壹週刊》刊登標題為「碼頭黑幕 HIT講大話 假外判 搾乾工人」的報道,指碼頭經營者HIT「假外判」,事後被HIT入稟法庭控告誹謗及要求賠償。
屈梁志祥 新社聯譴責
2013年8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到天水圍落區時,場外示威者發生暴力衝突。《蘋果日報》聲稱,當日擔任論壇主持的新社聯會長梁志祥涉嫌號召「江湖猛人」出席導致混亂。新社聯發出聲明,批評有關報道內容嚴重失實。
王祖賢控告損其聲譽
2013年9月:藝人王祖賢入稟控告壹傳媒、《蘋果日報》等在8月23日至29日連續刊登聲稱她整容的報道,內容含有誹謗成分,令她聲譽受損。
斷章取義李偲嫣言論
2013年10月30日:「正義聯盟」召集人李偲嫣出席一場活動時的講話內容,被《蘋果日報》斷章取義發布。李遂發表聲明反駁,指有報道歪曲了她的原意,徹底誤導市民及存心抹黑。
胡亂引述 誤導市民
2013年10月11日:《蘋果日報》引述菲律賓報章報道時任菲總統府發言人Edwin Lacierda就「馬尼拉人質事件」時的聲稱,誤導市民以為是時任特首梁振英主動提出「放下事件」,行政長官辦公室其後兩度發出聲明澄清。
長期醜化無綫
2013年11月21日:TVB表示,壹傳媒屬下的報章和雜誌就免費電視牌照事件長期針對無綫,恣意攻擊和醜化,更趁無綫台慶展開狙擊及抹黑,因此將壹傳媒列為「不受歡迎媒體」,拒絕其記者進入電視城,無綫及藝員活動不接受壹傳媒採訪。
李偲嫣批評作料
2013年12月9日:時任油尖旺區增選委員李偲嫣發表聲明,譴責《蘋果日報》題為《特首落區─陳淨心場外舞國旗『嘉賓』李偲嫣優先進場》的報道不實。李表示當日僅以增選委員身份出席地區諮詢會,沒有被特別安排「前排位置」就坐。
屈德總領事撐李柱銘
2014年1月10日:《蘋果日報》以《德總領事開腔反篩選》為題,引述其他媒體的訪問,將時任德國駐港總領事蘭布斯多夫的表述,與民主黨李柱銘的意見相關聯。政界人士批評,蘭布斯多夫只是講出普選的基本原則,《蘋果》以此做大標題吸引眼球,斷章取義。
「鞋王」二奶控告誹謗
2014年2月17日:被指是鞋王鄧劍群「二奶」的劉貝茜,控告壹傳媒旗下雜誌《忽然1周》及其總編輯趙偉堅誹謗。該雜誌在2009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有對其誹謗及不真實的言論。最終雙方律師在庭外達成和解,劉接受對方賠償20萬元。
政府三度駁斥「香港園」報道失實
2014年3月17日:《蘋果日報》引述政府文件稱,特區政府計劃在廣州南沙籌建「香港園」,將本港部分產業遷至園區。時任特首梁振英當日表示與事實不符,政府發言人三度發稿反駁《蘋果日報》。
指已婚婦涉婚外情 賠30萬
2014年4月11日:已婚女子黃金鈴控告《壹週刊》及《蘋果日報》,於2013年3月指她與藝人李泳豪有婚外情的報道誹謗。《壹週刊》及《蘋果》最終共賠償黃30多萬元,並賠償20多萬元堂費。
詹培忠告誹謗勝訴
2014年7月5日:《蘋果日報》體育版專欄文章「亞視都有人講波?」填詞人梁柏堅形容詹培忠為「傻佬」、「懵佬」,質疑如真的有贏錢賭波方程式怎會「隨街派」。詹培忠控告《蘋果日報》誹謗,《蘋果》敗訴,需向詹培忠賠償10萬元兼支付訟費。
亂報有人干預港大副校遴選
2015年3月9日: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表聲明,指《蘋果日報》3月8日有關港大聘任副校長,以及中大校董會成員及主席任命一事的報道完全罔顧事實。多名政府官員、時任港大校長馬斐森及港大校務委員亦否認有人干預遴選副校長。
屈鍾樹根「博士」
2015年11月26日:《壹週刊》一篇題為《野雞博士區選慘敗》的報道,指「民建聯『博士』鍾樹根」對「博士銜頭情有獨鍾」。鍾樹根發表聲明,強調從來沒有聲稱自己擁有任何「博士」學位,亦從來沒有以「博士」銜頭來介紹自己。
蓄意製造烏坎謠言
2016年6月:《蘋果日報》就廣東烏坎事件煽風點火,時任汕尾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施碩焱點名批評《蘋果》等境外媒體在烏坎村內進行煽動、策劃、導演,造謠生事。
UGL報道失實 抹黑梁振英
2017年2月22日: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表聲明,回應《蘋果日報》於2月21日一篇題為《政協副主席不獲豁免起訴》的文章,稱有關報道失實,重申梁振英在2011年與澳洲企業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並非「戴德梁行」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