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56日的審訊,法院裁定黎智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煽動罪全部罪成。855頁的判詞,把黎智英如何在幕後操縱黑暴、煽動「攬炒」、勾結外力、乞求制裁的纍纍惡行暴露於日光之下。黎智英的定罪是香港法治的一次重大勝利,向外界發出強烈且清晰的信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必定依法追究、依法審判,並且依法嚴懲。
首先必須強調的是,黎智英被捕和受審並不是因為其政治立場或背景身份,而是由於他作為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首腦、策劃者與參與者。其於2019年黑暴中充當推手,擔任外部勢力在港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港人的利益福祉。正是因為黎智英的深度參與和煽風點火,才會出現港版「顏色革命」,對香港社會造成不能磨滅的破壞。法庭對黎智英的定罪,有大量確鑿的人證物證可以支持,這非但是對他纍纍罪行的一次徹底清算,更彰顯了香港司法的公義。
所犯罪行罄竹難書
長達855頁的判詞,足以證明黎智英所涉罪行罄竹難書。
第一是在修例風波期間,煽動「港獨」、操縱黑暴、鼓吹「攬炒」。黎智英是黑暴金主和幕後黑手,審訊其間箇中細節得以大白於天下,而且真相遠較坊間所想的更複雜和嚴重。
2019年6月至9月,「攬炒巴」劉祖廸等亂港團夥進行了三次全球眾籌登報活動,看似是「民間自發」,但實質黎智英在背後「出錢出力」。其中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透露,三次登報活動中,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都出資墊支,涉款超過數百萬港元。而黎智英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也多次與另一「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黎智英甚至將自己擁有的一間公司,連同公司銀行戶口內的8萬元存款贈予陳梓華,聲稱是作為「獎勵」。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正如法官在判詞中所指出,黎智英正正是案中串謀的「主腦」。其對「港獨」、亂港勢力的支持,不但把整個香港拖入亂局,更借所謂「人權、民主、自由」,讓無數年輕人因黑暴而前途盡毀,如此惡行令人髮指,其行可恥,其心歹毒。
第二是頻頻竄訪美西方國家,勾結外部反華勢力、乞求對港對華制裁。自本案開審以來,最令公眾震驚的莫過於黎智英這個所謂「傳媒老闆」,竟然可以跟這麼多外國高官和政客搭上關係。黎智英自己在庭上承認,前美國海軍情報人員Mark Simon成為其助手後,便隨即幫他與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前國防副部長伍夫維茲、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前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等人產生聯繫。
黎智英跟這些政治人物不只有形式上的交往,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人,都與其進行了高規格的會面。2019年黑暴期間,黎智英即透過Mark Simon等人穿針引線,獲安排跟彭斯、蓬佩奧等人會面,不但公然宣稱「為美國而戰」,還向對方談及美國應向中央及特區官員實施制裁。
在Mark Simon的牽頭下,黎智英在美國官員之間穿梭往來,展開國際游說、乞求美國政府對國家和香港實施制裁,損害國家利益、威脅國家安全。事後美國當局推出各種所謂的法案、議案,甚至取消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所有這一切,無不清晰證明其亂港的惡毒居心。
「後台」「主子」幫不了脫罪
第三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斂,繼續發表煽動文章、鼓吹外部干預。2020年7月,《蘋果日報》英文版按照黎智英的指示,刊登了4篇文章,內容全為請求國際社會對國家和香港實施制裁;在幾乎同一時間,黎智英本人也在其專欄中,刊登多篇煽動性文章;還無視警方持法庭手令,抹黑其搜查壹傳媒大樓是濫權云云。
當時早有《蘋果日報》員工向高層反映對違反國安法的不安,惟黎智英仍然獨斷獨行,將員工憂慮置之不理,先是指示下屬配合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制裁中央及特區官員的消息,草擬一份制裁名單;及後在2020年9至12月期間,黎智英7度於個人直播節目及專欄文章提出對國家實施「科技制裁」,並直言希望特朗普對中國採取強硬手段的做法「可以持續下去」;他更透過Mark Simon轉告蓬佩奧的助理,「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是正確的,一旦中美脫鈎,香港將成為中國通向國際的唯一窗口,若把香港封閉,便更易迫使中國答應美方要求」。
正如法官所說,不論國安法生效前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甚至不惜犧牲香港與內地人民的利益作為最終代價,而這也是他發布煽動刊物和與其他人進行串謀的最終目的。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人不論有什麼「後台」、「主子」,膽敢挑戰國家安全,就必然會遭受法律的嚴懲。黎智英雖然定罪,但需要警惕是,外國勢力的干預不會因而停止,各界必須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向所有反中亂港勢力證明,任何妄想阻撓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圖謀,都注定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