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在柏林開車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有太多橫衝直撞的電動滑板車。特別是在二○一九年之前,電動滑板車處於交通法規的灰色地帶──它既不屬於自行車也不屬於機動車,因此沒有明確的使用規則。再加上電動滑板車可以開得飛快,有時候遇到魯莽的「司機」真是很嚇人。
隨着這兩年城市裏的電動滑板車越來越多,針對電動滑板車的交規和執行管理才慢慢正規起來。
首先是電動滑板車能行駛的區域有了明確的劃分,比如有自行車道的地方,電動滑板車必須在自行車道行駛而不能上人行道。在和行人共享的道路上,滑板車必須減速行駛並且要禮讓行人。在一些公園裏,基於保護公園裏運動行走的行人和小孩們,電動滑板車被禁止在公園內行駛。再則就是不能「酒後駕駛」。這一點跟駕駛機動車是完全一樣的,血液酒精濃度不能超過千分之零點五,違者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事責任。
電動滑板車還有個最高時速規定,不能超過二十公里每小時。這也是所有在德國合法出售或者租賃的電動滑板車,其電機和控制系統被預設的最高時速。當然了,如果道路時速低於這個數字,以道路時速為準,任何的超速都會收到罰單。除此之外也有不允許載人、不允許亂停亂放的規定。
交規頒布以後,雖然之前的混亂狀況有了極大的改善,但日益增加的電動滑板車數量給共用自行車道的自行車行駛帶來的影響與危害仍在逐日增大。不管怎樣,電動滑板車已成為柏林人生活的一部分,它們也慢慢地在與機動車、自行車和行人們磨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