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中心第二期大維修引起關注,市建局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就荃灣中心二期法團在12月1日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以揀選顧問,由於市建局個案主任沒有收到任何會議的通告,因此未有出席有關會議。屋宇署表示,近日收到法團的來信,法團對屋苑維修表示擔憂,並申請暫時終止遵辦有關公用部分的強制驗樓通知,屋宇署或會按情況酌情考慮延期申請。
屋宇署﹕屋苑已多次申延期驗樓
屋宇署指出,根據紀錄,荃灣中心第二期原被選為2013年度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計劃的目標樓宇。同年,該署收到香港房屋協會通知,該屋苑獲接納參加房協的「自願樓宇評審計劃」,並須於有關期限完成樓宇評審及提交報告。
就此,屋宇署暫緩向該屋苑發出強制驗樓及驗窗通知。惟由於屋苑進行樓宇評審的進度緩慢及多次向房協申請延期,於是屋宇署於2019年7月向荃灣中心第二期業主立案法團發信提醒,如屋苑未能於有關限期內完成「自願樓宇評審計劃」,屋宇署會恢復安排向屋苑發出強制驗樓及驗窗通知。其後,該署獲悉房協拒絕該屋苑就「自願樓宇評審計劃」的延期申請。由於屋苑並沒有取得「自願樓宇評審計劃」的認證,屋宇署遂於2025年6月向屋苑發出強制驗樓及驗窗通知。
市建局表示,會就參與「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的申請安排個案主任跟進,並因應情況及議程,派員出席由申請人安排的法團會議或業主大會,以協助解答現場業主有關資助計劃的提問。至於一般管理委員會會議,視乎議程內容,法團並非一定要通知市建局。
市建局表示,在法團選擇顧問公司而言,大廈法團需要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要求,例如在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的7天前,或業主大會的14天前,向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發出通告連同相關議程。就荃灣中心二期法團在12月1日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以揀選顧問,由於市建局個案主任沒有收到任何會議的通告,因此未有出席有關會議。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荃灣民政事務處一直密切關注荃灣中心第二期的大維修事宜,區議員亦正協助有關業主作出跟進。民政處知悉部分業主希望暫緩執行強制驗樓令及延長「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的申請期限,民政處會聯同區議員繼續與相關持份者保持聯繫,提供適切支援。\大公報記者 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