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病人權益組織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偶有病人或家屬反映,因病情未穩定、未找到合適出院安排,卻遭醫院催促出院,從而前來查詢或求助。他指出,此類分歧主要源於醫護與患者及家屬對「出院」的理解差異。醫護認為病人病情穩定後即應出院,因醫院屬緊急治療場所,後續可轉至復康醫院接受康復治療;但家屬往往期望更高,希望病人能恢復至病發前的行動能力,或需要更多時間提升身體機能,雙方認知存在落差。
出院後配套工作需早準備
此外,他又指出院安排也是關注焦點,如家居設施配置、社康服務等需時間準備;若需入住養老院舍,同樣需要時間協調與適應,常導致出院計劃延後。至於「院霸」情況多涉及複雜因素,例如病人獨居、無人照料且不願入住院舍,可能存在個人心理、家庭或社會支援等層面的「心結」,需相關配套服務介入。
彭鴻昌建議,醫管局應加強前期溝通,避免臨時通知出院,而需在合適階段與病人及家屬商討計劃,協助調整期望,並聯合醫務社工或民間機構及早介入,提供支援。他舉例,數年前曾接觸一名住院兩年的病人,雖無醫學留院理由,但因獨居,出院後的照料與康復需跟進,最終在醫務社工協助下解決。
對於日後實施的「1萬元醫療費封頂」措施,他提到需經醫生核實,若判定病人無醫療必要留院,可能不批准封頂資格,費用將遞增,醫管局已就此作出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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