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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必究/警方首三季拘431人 使用假文書可囚14年

警方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今年1至9月,共接獲686宗涉及偽造文件的案件,共拘捕431人,香港警方一直與內地公安機關緊密合作,並已建立情報互換機制,打擊相關的跨境罪行。

警方指出,早前留意到懷疑有不法商人在內地網上平台出售涉及香港的偽造證件等,已即時將相關資料通報內地公安機關要求涉事平台迅速行動,移除相關帖文並作進一步跟進,並會持續留意這類犯案手法,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打擊相關罪行。

與內地合作打擊跨境罪行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製造、出售或使用虛假文書(包括題述的偽造證件等)均屬嚴重罪行。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或在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的情況下使用或管有該文書或其副本,並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大公報記者 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