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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明年3月初召開 將審查「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

  圖:12月27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趙樂際委員長主持閉幕會。\中新社

【大公報訊】記者劉凝哲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2月27日表決通過了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於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此前,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召開主席會議,建議全國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於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開。至此,備受關注的2026年全國「兩會」時間正式確定。2026年全國人大會議的議程非常豐富,將審查「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還將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三部重要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公布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0項議程。其中,常規議程包括,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審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這六項。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還將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的議案。

三部重要法律案將提請2026年全國人代會審議,各界高度關注。新華社報道稱,新時代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國家立法節奏更快、質量更高。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良法善治」的步伐鏗鏘有力。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的法律案分量重,比如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民法典。此次三部重要法律案同時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引人關注。

新修訂對外貿易法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對外貿易法於1994年起施行,2004年首次修訂,經過2016年和2022年兩次修正,今年第二次修訂。這部新修訂的法律共十一章八十三條,積極適應對外貿易發展趨勢和環境變化,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充實對外貿易工作總體要求、落實對外貿易領域改革舉措、優化對外貿易發展環境等。

法律的修訂進一步強化立法宗旨,進一步體現黨中央關於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部署和要求,明確寫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同時增加「對外貿易工作應當堅持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推進貿易強國建設」等規定。在落實改革舉措方面,對國家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等作出規定。同時,豐富完善了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補充完善了相應反制措施,完善了相關法律責任。

何衛東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發布公告稱,謝正義、烏蘭、金之鎮、何衛東、何宏軍、王鵬、王仁華、張紅兵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截至目前,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00人。